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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盛遭證監罰27億史上最高
來源:橙新聞    2020-10-22 18:02
美國投資大行高盛捲入馬來西亞主權基金一馬發展(1MDB)貪污醜聞多年,證監會譴責高盛亞洲在管理層監督、風險、合規及打擊洗錢等監控方面犯有嚴重失誤和缺失,令1MDB於2012年及2013年透過三次債券發售籌得的65億美元,當中有26億美元被挪用,決定向高盛罰款3.5億美元(約27.3億港元),金額打破證監會最高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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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港網訊】美國投資大行高盛捲入馬來西亞主權基金一馬發展(1MDB)貪污醜聞多年,證監會譴責高盛亞洲在管理層監督、風險、合規及打擊洗錢等監控方面犯有嚴重失誤和缺失,令1MDB於2012年及2013年透過三次債券發售籌得的65億美元,當中有26億美元被挪用,決定向高盛罰款3.5億美元(約27.3億港元),金額打破證監會最高記錄。

證監會指,1MDB債券發售由高盛安排及包銷,但實際工作是由身處多個司法管轄區的交易團隊成員進行,而有關交易所產生的收入,由高盛位於不同司法管轄區的實體分享。
當中,以香港為基地的高盛亞洲,於該三宗1MDB的債券發售的發起、批准、執行及銷售過程中的參與程度非常高,高盛亞洲最終自有關債券發售所產生的5.67億美元總收入中獲得37%,在各個實體中佔最大的份額。

證監會認為,高盛亞洲欠缺充分的監控措施,以在其日常運作中監察職員和偵測失當行為,並在與1MDB債券發售有關的多項預警跡象未獲適當審查,以及尚未就有關預警跡象得到令人滿意的答案時,便容許該等發售繼續進行。

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表示,這宗個案的罰則純粹按照香港自身的罰則框架進行評估,反映認為高盛亞洲沒有適當處理圍繞1MDB的債券發售的多個可疑情況,導致高盛亞洲多次嚴重地違反證監會的規則。

事件源於2009年,時任大馬理納吉布銳意發展地區融中心,並成立官方戰略發展基金,即1MDB,及至2015年,1MDB因未能如期償還銀行及債券持有人110億美元,始爆發該宗貪腐醜聞,當中涉及納吉布疑挪用1MDB的款項。今年7月納吉布被控的七項控罪全部成立,判監12年,罰款2.1億馬元(約3.83億港元),但獲准延遲入獄。

原文鏈接:https://www.orangenews.hk/finance/140524.jhtml

责任编辑:sy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