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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港話事】法治之下,媒體不得成為個人王國
作者:卡路里   來源:識港網    2025-12-23 08:58

黎智英案裁決公布後,部分西方政客與本地個別團體再度將判決簡化為「打壓新聞自由」,刻意模糊案件本質,亦無視法庭已詳列的事實基礎。長達855頁的書面裁決清楚指出,黎智英被定罪,並非因其政治立場或言論取態,而是因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仍持續從事具體、可證明的違法行為,包括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發布煽動刊物。

案件真正揭示的,不是所謂「言論受限」,而是一個更根本的問題——媒體被個人完全私有化,淪為無法無天的獨立王國。證供顯示,《蘋果日報》在黎智英主導下,編採制度形同虛設,高層管理人員供稱在黎面前「無權說不」,重大報道方向與內容取向,均由黎直接或間接拍板決定。所謂編輯自主,只存在於表面,實際運作卻是上下一言堂。

法庭裁定多篇文章在客觀效果上具煽動性,重點不在於數量多寡,而在於內容本質——透過選擇性鋪陳、情緒動員與對立敘事,持續煽動仇恨、削弱政府合法性,甚至對暴力行為作出美化與合理化。這些做法,早已偏離正常新聞評論的合理範疇,更不是「監察」可以掩飾的操作。

黎智英本人在庭上承認是修例風波的「領袖之一」,進一步說明他並非單純的媒體經營者,而是直接參與政治動員的行動者。《蘋果日報》及其相關平台,在此背景下運作,實質上成為配合其政治行動的工具,而非獨立、專業的新聞機構。

至於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的指控,裁決同樣有明確事實基礎。法庭指出,黎智英在國安法生效後,仍透過助手與美國政界人士保持聯繫,持續游說對中國及香港實施制裁,手法雖轉趨隱晦,但性質並無改變。以「為港人發聲」之名,實際卻是將香港利益作為政治籌碼,配合外部勢力的地緣政治盤算,這種行為本身,已遠超任何合理的言論或新聞活動範圍。

正如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所言,相關判決「與新聞自由完全無關」。問題的核心,在於有人利用媒體名義,建立不受制衡的私人政治平台,長期以新聞包裝政治對抗,甚至引入外力介入本地事務。

黎智英案亦罕有地揭示了外部勢力如何透過個別人物與媒體網絡,深度介入本地政治風波,從國際游說到輿論操作,背後脈絡一一浮現。這不僅讓社會看清某些「口號式正義」的真實底色,也提醒公眾:當媒體失去制度約束,變成個人意志的延伸,其危害不亞於任何其他失控的權力。

法治社會的底線從來清晰——任何人、任何機構、任何身份,都不能以任何名義凌駕法律之上。黎智英案的裁決,正是對這一原則的再次確認。

本網評論員 卡路里

责任编辑:w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