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港網訊】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昨日表示,立法會正着手制定一套清晰全面的《立法會議員守則》(下稱守則),以協助議員加強自我管理、自我監督,更好履行職責,並將改稱現時的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為「立法會監察委員會」,將擴大其職能以執行守則和處理投訴。有關舉措是立法會自我改革的重要一步,更是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回應公眾期望的應有之義,有助促進議會忠誠履職,推動議員盡職盡責,提升議事效率,更好地為市民做實事、謀幸福,為更好建設香港和國家貢獻力量。
守則於早前已草擬完成,獲全體議員審閱及支持。守則訂明對議員操守及工作表現的要求,並引入按議員不當行為嚴重程度而釐定的處分機制,以及優化議員利益申報機制。
守則的制定,是完善選舉制度後產生的新立法會持續優化的一大重要舉措,其明確要求議員行事須以國家根本利益和香港社會整體利益為依歸,充分體現在「愛國者治港」原則下,立法會議員作為愛國治港架構的重要成員,不僅是反映香港市民意見的代表,更是國家安全和利益的守護者。國家安全和香港市民的利益息息相關,守則從制度層面規範議員的行為操守,強化議員對國家和香港的忠誠、向市民負責任,進一步鞏固「愛國者治港」的政治基礎和民意基礎。
落實「愛國者治港」,公眾對議員履職盡責的期望和要求更高。守則明確規定議員須提交年度工作報告供市民查閱,優化議員的利益申報機制。同時,守則對議員的言行和誠信提出具體要求,包括必須時刻注意個人言行、保持誠信等。此外,守則還引入了處分機制,如譴責或暫停職務等,為處理議員的不當行為提供了清晰依據,確保議員始終以民為本、急民所急、盡職盡責。
守則對立法會議員言行提出高標準、嚴要求,傳遞明確信號:議員必須以身作則,嚴於律己,全力以赴,營造風清氣正的議政環境。透過構建公開透明的規範機制,讓公眾能夠監督議員的履職情況,有利提升議員的問責性,有利議會準確反映民意、把握民情,為特區政府改善施政、造福市民提供更有力的民意支撐。
值得注意的是,守則由擴大職能後的立法會監察委員會負責執行,將發揮必要的監督作用。經立法會授權後,監察委員會及其調查小組可行使《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的傳召權力調查投訴,為處理針對議員不當行為實名投訴提供了有力工具,確保不當行為能夠得到及時糾正,進一步完善了監察與執行機制。
香港正處於由治及興的關鍵階段,立法會的運作直接關係到香港經濟民生發展。立法會未來應繼續秉持「沒有最好,只有更好」的精神,按照守則的規範,不斷優化議員的履職機制,以實際行動回饋市民的期望與重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