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港網訊】立法會《國歌條例草案》委員會3月18日舉行第4次會議,主席廖長江在會議一開始即宣布就委員提交書面問題設限期,倘若議員要透過委員會秘書處向政制局提交書面問題,須於本周五(22日)前提交,逾期後不能再提交,有關做法引起反對派不滿,民主黨許智峯因於座位叫囂而被逐,保安員將其抬離會議室期間,許智峯稱遭保安「拗傷」手肘,須召喚救護車到場。此外,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昨日亦有舉行會議,期間有討論上星期六及昨日發生的混亂,主席梁君彥表示,由於短期內出現2宗秩序問題,導致有人受傷,行管會將研究適合行動。
限周五前交問題予委員會
廖長江在會議開場時宣布,委員會秘書處在本周五後將不會將議員提問轉交政府,他承認相關做法是史無前例,引起反對派不滿。許智峯因不斷在座位叫嚷,廖長江要求保安員將其抬離會議室,許智峯事後報稱右手腕受傷。廖長江其後進一步解釋,議員在星期五後仍可自行提交問題予政府或約見官員,只是秘書處停止轉交。
會議在許智峯被逐後繼續進行,期間有議員關注若有港人在海外觀看足球賽事,期間在看台上侮辱國歌,會否違反《國歌法》。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鄧忍光回應稱,香港行使普通法,該名港人在海外的行為不會違法,但若該名港人回港後將相關片段公開發布,則屬干犯侮辱國歌的行為。另有議員關注內地自實施《國歌法》後,曾對兩名違法人士作出行政拘留的處罰,擔心政府修訂《逃犯條例》後,若有港人在內地做出類似行為,回港後會否被引渡回內地。鄧忍光指出,若要引渡該名港人,首先要將《國歌法》納入《逃犯條例》,因上述兩宗內地案例資料有限,目前難作評論。
梁君彥:將研改善秩序方案
此外,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討論上星期六及昨日《國歌條例草案》委員會上發生的秩序問題。梁君彥會後表示,行管會作為立法會秘書處僱主是有責任提供安全工作環境,對此表示遺憾,因短期內有兩宗秩序問題引發有人受傷,行管會將研究適合行動。他被問到日後會否禁止涉事人士參加立法會會議時表示,會小心處理,而以往有先例禁止公眾人士進入立法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