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餵野鴿 | 議員倡加強在口岸及景點宣傳
2024-08-01 10:30
【識港網訊】《野生動物保護(修訂)條例》今日生效,將禁止非法餵飼的野生動物擴大至涵蓋野鴿,非法餵飼的最高刑罰提高至10萬元及監禁1年,並引入定額罰款5000元的機制。新條例生效首日,在港鐵坑口站外,已掛有宣傳橫幅寫明最高刑罰罰款10萬元及監禁一年。民建聯今日聯同環境及生態局署理局長黃淑嫻及漁護署署長黎堅明在坑口站向市民宣傳新例。
曾擔任《野生動物保護(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主席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李世榮表示,了解到有市民仍不清楚新條例,當局需要加大宣傳力度,亦提議當局在入境口岸處及旅遊景點加大宣傳,以免旅客因不清楚條例而違法。
李世榮促請當局加強宣傳。
李世榮說,新條例下執法人員類別增多,包括房屋署、康文署等,且可以在私人處所執法,建議漁護署為其他部門進行執法培訓,以免出現「口同鼻拗」的情況。他亦建議當局考慮科技執法,利用人工智能等手段偵察餵飼行為,減少人手及花費壓力。他又希望當局能在野外及不阻礙市民的地方增設鴿舍,並種植相關食物,令野鴿能最終回歸自然棲息地。
香港有不少野鴿出沒黑點。
漁護署表示,條例生效初期,執法人員會先對非法餵飼者作口頭警告,若有關人士仍繼續違規行為,將採取執法行動;到9月1日起,就會即時執法,不會再作事先警告。
在港鐵坑口站對出空地,不時有野鴿聚集。有街坊指,出現大量野鴿因為有人餵飼,曾見到下午大群野鴿有如「百鳥歸巢」,擔憂野鴿造成衛生問題。有市民指,曾與子女外出時遇上野鴿飛近而被嚇倒,希望罰款能阻嚇餵野鴿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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