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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通過修例加強規管法團
來源:橙新闻    2024-07-04 16:51

【識港網訊】立法會三讀通過《建築物管理(修訂)條例草案》,針對樓宇大維修,如每戶需負擔的維修費超過3萬元,法團須召開業主大會,並有最少5%的業主親身到場;另外列明法團委員,如無妥善保存法團文件,需負上刑事責任。條例將於下周五(12日)刊憲,明年7月13日起生效。

特區政府表示歡迎立法會今日通過有關草案,草案旨在提高業主立案法團運作的透明度和問責性,以及加強阻嚇不遵守《建築物管理條例》的情況。特區政府發言人說,當局會繼續廣泛聽取持份者的意見,跟進其他大廈管理議題。民政事務總署會展開多項教育和宣傳活動,並會更新一系列指引,以協助業主和法團了解修訂內容。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稱,條例對上一次在2007年修訂,認爲法例要與時並進。她明白條例並無涵蓋所有議題,但當局會先易後難,在條例通過後立即跟進。她希望藉今次修例加強業主對立案法團的監察,令他們在執行建築物管理工作上,尤其採購時,要更具透明度和問責性,

她指出,下階段工作包括主管當局在條例下的權力和行使情況;處理委任文書及針對維修工程可能出現的大圍標情況等,當局正進行部分工作。

針對委任代表文書,及可能出現圍標的情況,她說,相關議題較複雜,涉及不同部門及社區持份者,當局首要工作是聽取不同意見。至於打擊圍標方面,局方會聯同執法部門處理,對影響業主權益行為,當局絕對不會容忍。

議員關注修例未能有效打擊圍標

民建聯陳學鋒歡迎政府修訂條例,將無妥善保存文件的法律責任,由委員會修訂至負責人,他指不少法團委員是自願參與,如罰則太重,會減低業主參與法團的意欲,相信今次修訂能減少法團委員的擔憂。但他關注,今次修例未能有效打擊圍標,未有處理偽冒授權書問題,又指有法團在辦公時間開會,利用法律漏洞影響法團決定。

立法會議員梁文廣認為修例增加法團運作透明度,減少業主之間的爭拗。但關注條例無賦予土地註冊處權力,暫緩執行有法律爭議的法團登記,避免法團「鬧雙胞」的問題。

责任编辑:zhaopengc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