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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恩國:當局不是制裁而是施壓
來源:橙新闻    2024-06-12 17:04

【識港網訊】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日公布,行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所賦予的權力,對潛逃海外的羅冠聰、蒙兆達、劉祖廸、鄭文傑、霍嘉誌及蔡明達實施潛逃者措施,包括撤銷特區護照等。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接受《橙新聞》訪問時說,這次鄧炳強的言論不是制裁,而是向這些破壞分子施壓,希望6人能回香港受審,接受香港司法制度的公平裁決,認為做法十分正確。

馬恩國表示,這六名在逃人士危害國家安全,以代理人或推手等身份令香港國安受到損害,同時亦傷害香港社會,對特區產生嚴重影響。他認為,香港在立了國安法後,有法可依,這些人應回來香港受審,強調這次鄧炳強的言論不是制裁,而是向這些破壞分子施壓,要求他們回到香港進行審判,接受香港司法制度的判決,有罪則受罰,無罪則釋放。

馬恩國指,現時這六名人士的所作所為傷害到香港司法制度,如另一案的許智峰,許是以欺騙香港法院的手段,謊稱出外出席國際會議,從而騙得法庭許可離開香港,最後許就選擇逃到澳洲。馬恩國認為,以上這些人的種種行為,都深深傷害了香港的司法制度,所以今日鄧炳強以強硬姿態出來公布針對潛逃者措施,以正視聽,亦是十分正確的做法。

馬恩國又說,上面6人都是選擇去了英國,在特區政府實施潛逃者措施後,相信對不同的人影響各異。其中如有人只持特區護照,其護照被取銷後,如取不到英國護照,則會變成無國籍的人,便難以再到其他地方,生活上也會面對種種困難。

馬恩國認為,英國有可能向這些人發難民簽證,但此舉卻考驗了西方國家對這些人是否兌現承諾,因這些人只是大國間博奕的棋子或代理人,事件已過去,他們已沒實質的利用價值,如果不給簽證就是直接說明這些人是用完即棄,如給簽證亦會引起國內的聲音,因此舉勢必使當地成為逃犯天堂。不過,他也認為,如涉事者是持有BNO,則影響較少,對英國來說只是讓BNO續簽而已,沒有太多的政治風險。

對於在措施中提到向涉事者「禁止提供資金等或處理資金等」,馬恩國認為,由於家人朋友不能再提供金錢上的援助,可以想像6人的未來日子將會變得艱苦,這些人沒有工作能力,大多是英國收留再送了去大學讀書。上面提及的許智峰走到了澳洲再讀書考了律師資格,但由於許干犯了國安法,一些愛國社團相關的公司或中國商業機構等都不會找許工作,免觸犯法例,所以可以想像其生活也會遇到困難。

至於6人中有些是公司的董事,馬恩國指,即使相關公司把涉事人罷免,但涉事人仍可能是公司股東的可能,如有公司與這些公司合作,便會觸犯相關法例。至於Youtube等網上平台,有巿民可能會以八達通或信用卡等方式贊助涉案人,但不要忘記這些網上平台十分透明,所有捐款贊助等都可追溯,總之能使涉案人得到利益的行為,都屬違法,希望巿民不要以身試法。

责任编辑:zhaopengc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