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小隊」案今在高院續審
來源:橙新闻 2024-04-24 17:05
【識港網訊】激進組織「屠龍小隊」涉嫌串謀在2019年12月8日遊行中設置炸彈並槍殺警員,案件今日在高院續審,控方指涉案被告是在大學內找製造炸彈的化學原料。 控方預計今日會完成開案陳詞,明天起傳召證人作供。
7名被告依次為張俊富(23歲)、張銘裕(21歲)、嚴文謙(22歲)、李家田(25歲)、賴振邦(30歲)、許湛榮(25歲)及劉佩凝(女、24歲)。
控方代表、外聘大律師周凱靈繼續開案陳詞,指從「屠龍小隊」領導黃振強手機中擷取與協助製造炸彈的吳智鴻的telegram對話顯示,吳於11月17日傳送3段往草叢開槍的影片。而吳等人曾於11月16日至11月17日凌晨以「行山」為名到西貢試槍。
控方在庭上展示黃振強和吳智鴻在應用程式內的對話節錄,並播放語音訊息,顯示兩人與同伙於2019年11月17日凌晨試槍後,商討要準備柴油,又指部分物品可用盒包裝,收藏在港島區的草叢,待其他人檢取。
周凱靈指,「屠龍小隊」有個別成員加入分支出來的「滅龍小隊」群組,成員之間會約飯局,顯示他們相熟,而黃振強、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更曾一同到泰國旅遊。
周凱靈讀出不屬於「屠龍小隊」的吳智鴻在群組內的留言紀錄,有人提及到浸會大學和城市大學的化學實驗室「試嘢」、「可以整魔法」。周凱靈指,涉案被告是在大學內找製造炸彈的化學原料。
控方播出「滅龍小隊」群組的影片,顯示正引爆炸彈的引爆器。控方指,證據顯示拍攝地點是另一被告賴振邦寫字樓的後樓梯,警方其後檢獲的炸彈,是使用影片中同一種的引爆器。
庭上又展示被告之間傳送的地圖,周凱靈相信,被告已計劃好逃走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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