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國安條例生效滿月未引用
來源:橙新闻 2024-04-22 10:34
【識港網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刊憲生效明日屆滿1個月,至今未有被引用作拘捕,有別於《香港國安法》實施第一個月便有15人被捕。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接受傳媒專訪時表示,現時香港的情況與實施《香港國安法》時已經非常不同,亦不認同有說法指當局未有利用23條作拘捕行動是要緩和相關擔憂,強調會在有確實需要的情況下使用條例。
林定國認為,將兩項法例訂立後的首幾個月進行比較,並非完全合適。他解釋,《香港國安法》是為遏制社會動盪所造成的混亂而訂立,其後社會已恢復和平與秩序;香港的人權狀況已變得更健康和平衡,支持政府的人也不必擔心表達觀點後被「起底」或辱罵。
他強調,有需要時會引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但同時需要審慎,會在確實有必要、並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是合理的情況下使用。而且,條例本身已經阻嚇不法行為,從而減少援引法例的必要性。
對於《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收緊國安囚犯提前獲釋的安排,林定國表示,如果相關囚犯行為良好,沒有引起當局擔憂,仍然非常有信心他們會獲得提前獲釋的酌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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