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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弘毅︰違法標準清晰檢控會較罕見
來源:橙新闻    2024-03-27 09:39

【識港網訊】港大法律學院憲法學講座教授陳弘毅表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範圍廣、力度相對嚴厲,但相信因違法標準清晰,檢控會較罕見。他還表示,基本法23條立法中,市民最需要留意的可能是煽動罪的條文,但強調對政府建設性的批評和改良建議,不會構成犯罪。

陳弘毅在《明報》撰文,指《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基本上保留了原有刑事罪行條例第9和第10條的煽動罪並進行補充,主要是說明構成煽動罪的必要元素,並不包括煽動他人使用暴力。他指,自2020年以來,香港法院已經審理30多宗關於煽動罪的案件,市民在發表言論時,要留意這方面的法律標準,以免誤墮法網。

不過,他也強調不論是原有刑事罪行條例或23條,都對煽動罪的範圍作出限制,主要是指煽動對於國家、政府、立法機關或法院的憎恨或藐視,或煽動不同社群之間的憎恨或敵意,對於政府體制或政府政策的建設性批評和改良建議,基本上不會構成煽動罪。

陳弘毅又指,條例的部份內容和罪名在回歸前的法律已經有,今次《條例》只是作出「適應化」和增補,包括叛國罪和煽動罪,並把普通法的隱匿叛國罪訂為成文法。他說在和平時期,叛國罪的檢控是極為罕有,認為市民毋須擔心。

陳弘毅談及境外干預罪指,指控罪關鍵在「配合境外勢力」及「不當手段」的定義,「不當手段」涉及刑事罪、損害他人或關鍵失實陳述等因素。他說,即使與境外勢力有交往,只要小心避免可能有「干預效果」並涉及不當手段的行為,便不會犯法。

责任编辑:zhaopengc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