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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關注有權限制諮詢律師
來源:大公文匯網    2024-03-11 17:32

【識港網訊】立法會《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委員會今早(11日)續會,審議《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有議員關注,《條例草案》訂明「因應危害國家安全情況,可限制諮詢相關個別律師」。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解釋,該條例旨在限制個別律師以諮詢為名,通風報信、毀滅證據、妨礙司法公正等,重申條文不影響相關人士諮詢其他律師的法律權利。

選委會管浩鳴擔心,被捕人或會通過其他律師通風報信,例如,聯繫同一政治理念的律師。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若警方有確切原因相信被羈留人士會利用一名律師向另一名被限制的律師傳達訊息,可以向裁判官作進一步限制。

民建聯黃英豪留意到,警方有權向裁判官申請禁止被捕人諮詢整間律師行,條文針對事務律師,未有提及大律師。署理首席政府律師梁文豐指出,事務律師與大律師有明顯分別,即使在同一間事務所,大律師普遍個別行事,相比之下,事務律師有可能需要承擔共同責任,因此,當局不排除有需要限制整間律師行的情況出現。他重申,除非警方提出較強的證據,否則裁判官未必信納有需要限制整間律師行。

今日是相關法案委員會開會第四日,委員會主席廖長江中午再度通知,法案委員會明日續會,意味着《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委員會連續五天開會,共審議36小時。

责任编辑:zhaopengc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