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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艷芳》侵權案|法官下令剔除索償
2022-07-26 11:47

【識港網訊】去年12月,已故樂壇天后梅艷芳胞兄梅啟明入稟控告開拍電影《梅艷芳》的安樂影片有限公司侵犯商標,案件昨日(7月25日)於高等法院開庭,高等法院法官陸啟康駁回梅啟明的申索,並要求他支付安樂影片的訟費。梅啟明在庭上表示:「我一定會上訴。」

法官下令剔除索償,指梅啟明所持的2個「梅艷芳」及「Anita Mui」註冊商標,只涉及貴金屬及珠寶等商品,與電影無關。而他正在申請另一項涉及出版範疇的商標則尚未獲批,因此未能構成控罪,即時剔除案件,不能就侵權索償,並下令梅啟明須負擔訟費。

法官下令剔除索償。(圖:電影《梅艷芳》宣傳照)

梅啟明在庭上表示:「我唔認同,我一定會上訴。」並透露會申請法援繼續打官司。他在散庭後稱自己註冊商標時「中英文『梅艷芳』都註冊晒,講明唔可以盜用。」、「如果係咁,所有演藝人被人盜用晒啦!」並表示認為是次裁決不公平:「無論點都要上訴。」

圖:星島、電影《梅艷芳》宣傳照

责任编辑:lw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