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澤森表示,就「採取所有合理步驟」方面,法例上未能盡錄細節,但現時地盤管理人員已在陸續執行地盤全面禁煙手段,包括設立標語、於地盤入口處設儲物櫃,要求工人不可將火機和煙草帶入範圍、於地盤範圍內設吸煙地點、管理人員加強巡視隱蔽且可能會有工人聚集吸煙的地點、協助勞工處蒐證,他認為以上措施均屬「合理可行」,且可應用於不同形式、規模的地盤。

許澤森指,現時當局正與業界商討,了解到承建商及分判商已主動就合理措施設行業內的「良好指引」(Best practice),當局鼓勵業界完成後主動溝通,勞工處會在需要時提供意見。他說,業界主動提出且當局認為合理的管理措施,可幫助釐清執法標準,「如果大家都覺得那些措施是合理,承建商又盡力落實措施,好大程度上,可能責任就未必在地盤管理人。」
許澤森又說,會在執法上小心處理,強調不是要求地盤管理人「百分百保證」地盤內沒有人吸煙或是沒有任何煙頭,而是要證明有實施足夠措施。
勞聯立法會議員周小松、選委會立法會議員黃國等人關注條例下會否容許地盤內設指定吸煙區。許澤森指,目前有部分大規模地盤已有設立吸煙區,惟設指定吸煙區意味工人可帶火機及煙進入地盤;同時地盤內出現遺留煙頭時,難以區分是工人藏匿於違規地點吸煙,還是於吸煙區內吸煙。他指,因此現有經驗可見,於地盤內設吸煙區會令管理者責任更加難以分辨,執法上亦增加難度,目前階段不打算於地盤全面禁煙前提下,再劃分區域做合法吸煙區。

許澤森說,不是要求地盤管理人「百分百保證」地盤內沒有人吸煙或是沒有任何煙頭,而是要證明有實施足夠措施。
至於工人於地盤門口吸煙或引致其他執法問題、或影響其他社區居民,許澤森認為,除禁煙範圍外的公共空地並非禁煙,但大量工人於同一地點聚集吸煙確實會對社區造成不少滋擾,當局將會與承建商加強討論,將來或需分批安排工人休息,指示工友於地盤外可減少對於社區滋擾、且設有煙蒂箱的範圍吸煙。
工程界立法會議員卜國明關注現時罰則對於僱主罰則過於嚴厲。許澤森指,當局認為罰則上限屬於合理水平,具體罰款須考慮具體情况並由法庭判決,提及以往於職安健條例下真正達到罰款上限的個案並不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