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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律師代理全國首宗反外國制裁訴訟案
來源:深圳特區報    2025-03-20 12:56

【識港網訊】在今年全國兩會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寫入了一宗令人矚目的案件——反外國制裁侵權訴訟全國第一案,我國法院首次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受理訴訟並促成和解。據報道,該案由深圳的反外國制裁法律服務團隊代理,他們憑藉着專業的涉外法律服務,幫助我國公司在短時間內拿到8400餘萬元(人民幣)建造款。

2023年9月份,我國某公司與歐洲某公司簽訂合同,約定我國某公司為歐洲某公司的「海上浮式生產儲油船」建造水處理模塊。我國某公司完成水處理模塊的建造後,依約運輸至某地造船廠並安裝到指定的儲油船上。

然而,2024年上半年,產品交付後不久,我國某公司被第三國列入特別指定國民名單。隨即,歐洲某公司以我國某公司被制裁為由,通知我國公司稱其根據制裁令,將停止支付剩餘應付貨款,並拒絕與我國某公司進行接洽。

「當時面臨着很不利的局面。」昨日,代理該案件的盛唐律師事務所合夥人丁龍律師告訴記者,合同中約定雙方的爭議解決方式為某境外仲裁機構仲裁,並且準據法為外國法律。同時,該儲油船不久將啟航離開中國,一旦該儲油船離境,我國某公司的債權將難以實現。

「這起糾紛因第三國的制裁引起,我們研究後認為,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依法對該公司提起訴訟。但該法頒布施行不滿4年,尚無判例可供借鑑。」丁龍律師坦言,團隊就法律適用問題請教了多位國際法專家和法律實務人士,得到了他們的支持,最終充分運用反外國制裁法侵權訴訟「法律工具箱」,促使歐洲某公司放棄境外仲裁條款約束接受我國法院管轄。

2024年9月18日,法院准許我國某公司提出的海事請求保全申請。同年10月11日法院正式立案,在立案後僅用39天,11月19日,促成雙方簽訂調解協議並履行完畢。

「這是一起令人振奮的有開創性的案例,可以看到,域外涉事企業對主權國家司法權威的敬畏和尊重。」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教授、區域與國別法研究中心主任黃卉表示,本案沒有進入實體審理階段,僅受理就讓域外涉事企業不得不應訴,成功運用了「司法阻擊」的武器。反制裁之路任重道遠,黃卉呼籲,希望有更多法律工作者開展制裁與反制裁理論與實踐研究,為中國企業出海提供法律保障。

责任编辑:zhaopengc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