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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無官不貪,原因何在?
來源:橙新聞    2025-03-06 14:26

【識港網訊】官員貪污成風是導致晚清改革失敗和清帝國滅亡的重要原因之一。

有關的史料很多。揭露官場黑幕更是晚清小說的一大熱點。這個時期的貪污既是歷來末代專制政權的痼疾,又是改革不完善帶來的新問題;追根索源,則是官本位社會的惡果。這是一個值得認真分析的歷史現象。

貪污受賄是晚清官場無所不在的風氣

普遍性是晚清貪污活動的首要特點。古今中外都有貪污,但像晚清那樣幾乎無官不貪卻是極為罕見的。

第一,下層官吏的貪污中飽非常普遍。

州縣雜款報銷,尤不可究詰。有曾任直隸之淶水令者,言淶水每年收牛羊稅,計共六百兩,報銷僅十三兩,而藩司署費二十四兩,道署二十兩,州署十四兩,餘皆官所自得。又月領驛站費三百兩,其由縣給發,不過五十兩,則每年獲數千矣。

此一個案極其平常,但真實地披露了省、道、州、縣各級衙門官吏分肥的慣例(所謂「費」均歸私囊),是具有普遍性的典型。

第二,京官普遍受賄。

京官多半不能直接取諸民眾,他們認為取諸地方和下級官員是理所當然的。主要形式有三:

一是節慶送禮。寒暑變遷有「冰敬」、「炭敬」,平日送禮有「別敬」,婚喪喜慶有賀禮。送冰、炭敬等這種不正當的行為已經成為清代官場的習慣,即使以清廉著稱的官員也在所難免。至於中國社會傳統的慶賀送禮,則往往成了明目張膽的行賄。例如,1907年慶親王奕劻壽誕,企盼升官的盛宣懷便「謹備日金幣二萬圓」致賀,山東巡撫楊士驤送了一萬兩,其他官員也分別送上厚禮。而當時親王年俸不過是一萬兩。

二是辦事有「例費」。給皇帝上奏摺要求批准辦什麼事,朝廷通常會交給主管部門討論。這道「部議」關口對事情的成敗影響甚大,因此有關人士通常都會送去「例費」,打通關節。此外,各種報銷—大至一次戰爭的軍費,小至某項工程費用,都要按一定比例收取費用。否則就會橫加挑剔,招來許多麻煩。「光緒甲午、乙未之中日戰費,糧台報銷費八萬兩。」官員的例費收入,沒有因國家遭受甲午戰爭這樣的大難而稍減。

三是承辦各種工程和採購的進項。「…… 宣宗(道光帝)天性儉樸,所御套褲當膝處穿……飭人補之,然內務府開銷補價,凡用寧綢數十匹,共價四百金……穆宗(同治帝)大婚,需用大櫃四具,司員開價至六萬金……頤和園工程已費至二千萬金,知者以為實到工之款不及六百萬金。」多種史料證明,採購或工程成了貪污的大好機會,實際用款僅為報銷額一二成者比比皆是。

「凡京師大工程,必先派勘估大臣,勘估大臣必帶隨員,既勘估後,然後派承修大臣,承修大臣又派監督。其木廠由承修大臣指派,領價時,承修大臣得三成,監督得一成,勘估大臣得一成,其隨員得半成,兩大臣衙門之書吏合得一成,經手又得一成,實到木廠者只二成半。」

「內務府經手尤不可信,到工者僅十之一,而奉內監者幾至十之六七。」這種腐敗也延伸至後來的各種洋務新政中,成為反對者的口實:「外洋工料尤易浮冒,報價每至四五倍之多。粵東仿製三火小洋槍,民間購買每桿洋銀二圓半,而官中報價則每桿銀六兩……故人謂機器局管事一年,終身享用不盡,雖言之太過,實屬有因。此等製造既經刨扣工本,則工粗料薄,無當實用,可不問而知。」

晚清貪污活動的又一顯著特點是形成了以財求官、以官求財的惡性循環。在中國傳統社會,民眾上升的途徑很窄,做官(實缺和虛銜)或取得有關的身份成為人們成功的主要標誌。以官求財是社會認可的人生途徑之一,不容許的僅是過分誅求。於是,除科舉外,以財求官也成了其中一條管道。明的是捐納,暗的則是行賄。從現有材料看,當時的行賄受賄大都是為了保官、求官。這反映了晚清仍是官員處於支配地位的傳統社會,即使從西方傳進來的新的經濟成分亦依附於官府,企業家也對保官求官有很大興趣。

求官通常用重賄。大臣保舉是升官的重要途徑,其中有些就是用重金求得的。例如,聶緝槼被任命為上海道,是曾國荃保舉的。聶是曾國藩的女婿,曾國荃對姪女婿應該主動照顧吧?「然聞其求保之費亦一萬金。」早就在洋務企業和官場中充當要角的盛宣懷,為鞏固自己的地位和謀求高升為尚書,在巴結皇族政要上不惜花費巨資。他的遺檔留下了眾多難得的確鑿記錄。他的心腹向他報告,雖然攝政王載灃號稱「極廉潔」,但其妻「八姑則專愛鑽戒,兩弟(其子載濤、載洵)則既愛財,又愛馬……只要派一可靠之人進京運動,一拍即合……略費數文,轉瞬仍可取回」。稍後,載洵果然上鈎,主動向他索要四五萬元。他夢寐以求的尚書自然也沒有落空。

制度缺陷是貪污成風的主要根源

晚清官員貪污成風的主要根源在於當時的社會特別是政府制度。社會制度的基本框架仍是宗法專制農業社會。這類社會的分工相對地說比較簡單,人們上升的資源基本上掌握在政府官員手中。被視為出身「正途」的科舉直到1905年才廢除。由於傳統的巨大影響,即使在工商或其他領域事業有成的人士,也以得到官銜作為正式進入上層社會的標誌。現代工商企業的發展是這類社會賴以蛻變的基礎。可是,它當時還在繈褓之中。不但官辦企業處處依賴政府,就是民間企業,在1901年實行新政以前基本上處於無法可依的狀態,離開官府往往寸步難行。於是,壟斷資源的官府便成了貪污滋長的溫牀。

制度的缺陷更集中地體現在政府機構的運作上。清帝國各級衙門的運作有繁多的法例和慣例,並有幾個突出的特點:

第一,禮儀繁多。

禮是中國傳統文化的核心觀念之一。與此相適應,歷代都把煩瑣的禮儀視作安邦治國的大事,清代衙門的運作規則中很大一部分也屬這一類。官僚們互相動用公帑請客、送禮、看戲……此類費用都是合乎「禮」的大開支。例如,1842年初原閩浙總督顏伯燾被革職後途經漳州回廣東家鄉。「隨帥兵役、抬夫、家屬、輿馬僕從幾三千名……酒席上下共用四百餘桌。」搬運搜刮來的物資等歷時十多天,「扛夫過境,每日總在六七百名」。招待費用全由當地官府負擔,「實用去一萬餘金」。當地財政困難,只好虛報鄉勇1200名的糧餉去填補。已革官員過境尚且如此,在位者過往更可想而知。且這些交往通常都要饋贈厚禮,而諸如此類變相行賄受賄的公務是官場司空見慣的。

第二,制度不嚴密,甚至有重大的缺陷。

以財政收支來說,直到滅亡前一年,清政府才試行編制預算。政府的收支雖不能說沒有法例可依,但有許多可以上下其手的漏洞,於是,送禮和納費(給有關官員私分的費用)便成了彌縫補苴所必需。

有清一代,軍費一直是最大宗的支出。平常年份,供養80多萬八旗兵和綠營兵的費用已約佔中央財政總支出的70%,戰時支出更加驚人。軍費報銷便成了貪污的淵藪。咸同之際,福建不是主要戰場,但「軍需款目,至一千數百萬之外,部費即須十餘萬」。這為數不菲的部費固然是戶部官員的美食,那1000 多萬支出也有頗多早已納入地方官吏私囊。僅一位署理知州「開銷募勇防堵數萬,聞當日只僱勇一二百人」。權傾一時的曾國藩、李鴻章也曾為軍費報銷中的「部費」困擾。鎮壓太平天國與捻軍的軍費報銷時,戶部書吏索價40餘萬,他們僅願出八萬。最後他們上奏慈禧,得到「着照所請,該部知道」的硃批而不必交戶部再核議,才按八萬兩的低價了結此樁公案。這些都是沒有建立嚴謹的財務和報銷制度的惡果。

這類制度缺陷更突出地表現在稅收上。清帝國以「永不加賦」自詡,但各種附加往往超過正賦,加上官紳勾結,重負轉嫁給貧戶,與「依率計徵」背道而馳。釐金制度建立後,情况更加混亂。從釐卡的設立到釐捐的高低都無嚴格的標準,而洋貨則可以免釐。這就為官商雙方行賄受賄留下廣闊的空間。

第三,薪俸制度不合理。

光緒元年(1875年)奉天將軍上奏:「奉省賄賂公行已非一日。原情而論,出於貪墨者猶少,迫於窮困者實多。」如將軍養廉原定2000兩,因財政困難,層層扣減,「實數不過二百餘金矣,藉此從公,萬難敷衍,不得已設為名目,取給下僚,陋規相沿,實一大弊」。這一情況各地皆然。而陋規一旦成為定例,官吏可以從中漁利,要革除陋俗,建立健全的財政和薪俸制度便困難重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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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袁偉時

出版社:中華書局(香港)有限公司

出版日期:2024年12月

责任编辑:zhaopengc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