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港網訊】27歲香港男子花劍選手張家朗於星期二(30日)凌晨在巴黎奧運男子花劍個人賽決賽上,以15比14的佳績擊敗意大利劍手馬治(Filippo Macchi)成功衛冕,為香港奪下今屆奧運第二面金牌,惟賽後意大利劍聯就向國際劍聯(FIE)及國際奧委會(IOC)投訴,並質疑由台北裁判擔任香港選手賽事的恰當性。國際劍擊聯會裁判、前香港女子花劍選手廖文希今日在一個電台節目指,國際劍聯對於裁判的選擇有嚴格規定,不可能有偏袒的情況,且賽例並沒有規定所謂選手「鄰近地區」裁判不能參與,強調無論上訴結果如何,張家朗的金牌成績都絕不可能被推翻。
據意大利一方指控,台北裁判黃皓志與香港屬「鄰近地區」,不應參與是次比賽的裁判工作。廖文希表示,本身認識黃皓志,對方是一位很資深的裁判,雖然今屆是第一次執法奧運賽事,但之前已在其他國際級劍擊賽事執法十多年。今次事件後黃皓志受一定壓力,廖文希表示昨晚有透過文字訊息關心對方,獲簡單回覆「OK啦」。
廖文希認為,國際劍聯對於裁判的選擇有嚴格規定,會先按洲份選取一群裁判,裁判委員會會按經驗等因素決定,再在賽事前透過抽籤決定具體執法的場次,裁判在開賽前很短時間才會知道自己判哪一場。她又翻查國際劍聯的規則,只說明裁判與在場的劍手不可以來自同一地區,沒有所謂「鄰近地區」的說法。
廖文希指,翻查國際劍聯的規則,裁判與在場的劍手不可以來自同一地區,沒有所謂「鄰近地區」的說法。
談及現場裁決,廖文希指,當時14:14「決一劍」期間,張家朗埋身一刺與馬治皆刺中對手,裁判翻看比賽片段後判定得分無效重新作賽;第二劍張家朗與馬治再次同時出手刺中對方,裁判再次判定無效。第三劍才分出勝負。
賽例規定裁判看重播片段不可逾4次
廖文希分析,要是賽後翻看片段,第一劍應判張家朗得分,因為馬治有後退動作,而張家朗有「撈空」,即嘗試撥開對方的劍而沒有成功,進攻優先權應在張家朗身上。不過現場由於主裁判與南韓籍的錄像裁判意見不一,無法達成共識,按例需要取消這一劍,不過她也理解現場氣氛緊張,尤其是決賽定勝負的一劍,而且賽例規定裁判看重播片段不可以超過4次,所以不能輕率判決。
廖文希指,賽例規定裁判看重播片段不可以超過4次,所以不能輕率判決。
至於第二劍,廖文希個人認為馬治比較佔先,因為起動時間稍早,但只是非常、非常細微的時間分別,所以兩位裁判意見一致,判定為同時得分,重新比劍。至於第三劍,則明顯是張家朗得分。「無論手上、腳步動作,都係張家朗先。」
意大利只可以上訴程序及安排
對於上訴程序,廖文希認為,意大利無論如何上訴,都絕對不會推翻張家朗的金牌,「上訴係唔可以上訴嗰一劍點判,只可上訴程序、安排,例如點解會安排兩位亞洲裁判」。就算假設現場判決有不完善之處,賽果也不可推翻,「這是賽例寫得清清楚楚的」,因此意大利一方聲稱出現「不可接受的裁決」,這理由不會被接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