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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擬立法便利公司遷冊來港
來源:橙新闻    2024-07-03 16:56

【識港網訊】當局提出引入公司遷册機制,便利在海外註冊的公司,特別是業務以亞太區為主的公司,將註冊地遷至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許正宇表示,已就公司遷冊制度進行公眾諮詢,計劃放寬財務報表規定,由要求申請前3個月內的最新財務報表,放寬至申請前12個月;並將撤銷原註冊地註冊期限延長至120日。

如果公司在遷冊前已在香港設立營業地點並註冊為非香港公司,遷冊後可保留原有公司名稱和商業登記號碼,方便業務持續。成員同意遷冊的要求也將簡化,如果原註冊地無相關規定,公司需取得七成半合資格成員同意。保險和銀行業機構需先與在港監管機構溝通,並接受評估,確保順利過渡。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在社交網站發文表示,隨着全球各經濟體都會相繼實施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制定的國際稅務改革方案(即BEPS 2.0),以及一些之前不徵稅或僅徵收名義稅項的稅務管轄區均增加對在當地註冊的公司的規管要求,不少這些公司都正尋求遷冊到其他更合適的地方。

陳茂波指出,本港開放自由、稅制簡單稅率低、企業管治水平獲國際高度認可、專業服務優良、政府廉潔高效,是這些公司遷冊的理想目的地。他形容今次立法建議回應各界提出的意見,將更大程度便利這些公司遷冊來港和營運。

陳茂波說,本港的專業和其他服務可預期將會因此受惠,而這些公司遷冊來港也將為本港帶來更多的投資和就業。他表示政府會全速推進相關法例的草擬工作,讓社會各界早日受惠。

责任编辑:zhaopengc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