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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伴侶公屋政策終極上訴案
來源:橙新闻    2024-05-14 09:22

【識港網訊】房委會公屋及居屋計劃拒絕承認海外已婚同性伴侶,有關人士無法申請公屋或同住同性伴侶已購的居屋,提出司法覆核推翻房委會決定,高院原訟庭在三宗案件均裁定申請人一方勝訴。政府不服判決上訴被駁回,早前就三宗案件提出終極上訴,獲上訴庭批出終審法院上訴許可。終院排期今年10月初開審,惟房屋署及律政司擬聘英國御用大律師彭力克(David Pannick)代表,申請押後審期。終院常任法官林文瀚今午頒下判詞,駁回申請。

三案共涉及兩名司法覆核申請人,Infinger Nick及李亦豪(譯音:Li Yik Ho),兩人先後入稟推翻房委會決定,在高院原訟庭及上訴庭在三案中均裁定兩名申請人勝訟。上訴庭今年2月向房屋署及律政司批出上訴終院許可,司法常務官其後去信通知,房屋署的上訴聆訊排期10月4日開審,而律政司的上訴聆訊會在10月7日或8日開審。

房屋署及律政司在4月19日向法庭申請押後審期,原因是他們均擬聘英國御用大律師彭力克作為案中代表,惟彭力克在今年9月至11月有其他事務;申請人一方反對申請,並指出他們打算聘英國御用大律師Timothy Otty,而Timothy Otty亦有檔期。

常任法官林文瀚在判詞中指出,終院聆訊的審期是由法庭主導、而非與訴方主導,因為這涉及到資源分配和海外非常任法官的分工。未能由彭力克作為代表,並不會對房屋署及律政司造成不公,也不相信房屋署及律政司無法找到其他專於本案議題的知名海外法律代表。而法官在席前沒有任何資料顯示房屋署或律政司曾嘗試接觸其他法律代表,法官不認為現階段聘其他人代表會對房屋署及律政司構成不利,故拒絕押後審期。

责任编辑:zhaopengc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