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港網訊】1月15日,天眼查App顯示,近日,姚振華新增4則被執行人信息,執行標的共22.71億餘元,關聯案件包括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其他合同糾紛,部分案件被執行人還包括深圳市寶能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寶能汽車集團有限公司、寶能地產股份有限公司等,執行法院包括北京金融法院、上海金融法院等。風險信息顯示,目前,姚振華名下存在30餘條被執行人信息,累計被執行金額超397億。
此前報道
據證券時報網2023年11月10日報道,一份深圳市羅湖區法院的《查證結果通知書》在網上流傳,事涉寶能集團及其實控人姚振華。
《查證結果通知書》顯示,「由於寶能集團沒有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內容,申請執行人向羅湖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已受理。在執行過程中,法院依法對被執行人寶能集團的財產進行了查證。經向銀行、國土、工商、證券、車管等相關部門調查,未發現被執行人有 (其他) 可供處分的財產。因此,本案被執行人沒有可供處分的財產。」
此外,《查證結果通知書》顯示,「因被執行人目前下落不明,本院無法有效通知被執行人到院接受調查,對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且違反財產報告制度之行為,本院擬決定對其(或法人、主要負責人)實施拘留。」
上述《查證結果通知書》提到的被執行人為深圳市寶能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寶能投資」)。根據天眼查,該公司法人代表為姚振華,持股比例為99.99%,姚振華同時擔任該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有媒體據此解讀為,這意味着,姚振華作為被執行人的法人代表、主要負責人,或將被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拘留。
對此,寶能相關人士對記者回應稱:「從羅湖法院執行局了解情況,執行法官明確係法院新來書記員操作失誤,會盡快報給院裏領導解決。此外,網上的一些報道也並未向公司核實。」
寶能集團於同日發布聲明稱,姚振華董事長正在正常工作。公司呼籲相關媒體停止傳播不實信息,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社會影響。對於傳播不實信息的媒體,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