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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岑敖暉等4人判囚4至10個月
來源:香港商報網    2021-05-06 18:12
支聯會去年6月在維園舉行集會,24名反對派人士涉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其中4人承認「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今日(6日)在區域法院判囚4至10個月不等。

【識港網訊】支聯會去年6月在維園舉行集會,24名反對派人士涉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其中4人承認「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今日(6日)在區域法院判囚4至10個月不等。

其中,黃之鋒判囚10個月,岑敖暉判囚6個月,袁嘉蔚及梁凱晴各判囚4個月。

法官陳廣池判刑時表示,被告明知集會未經批准,是故意及有預謀,是公然犯法,必須判以阻嚇性的刑罰,反映本案的嚴重性及以儆效尤,避免其他人效法。

责任编辑:sy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