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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8非法集結案 黎智英等7人罪成
來源:文匯報    2021-04-01 11:21
法官今日(1日)上午10時半裁定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及李柱銘,7人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

【識港網訊】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與8名攬炒分子,被控前年8月18日在港島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件於西九龍法院審訊20天後,法官今日(1日)上午10時半裁定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及李柱銘,7人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同案的另外2名被告,區諾軒及梁耀忠早前承認控罪,法官今日會處理他們的求情。

责任编辑:w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