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版
在這裏認識香港



【識港話事】國歌法刊憲:時間是最好的答案
作者:一予   來源:識港網    2020-06-15 14:41
國歌法最終立法成功可謂是天時地利人和。中央即將為「港區國安法」立法,似乎為香港局面一錘定音,打開了香港困局。

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6月11日晚簽署了經立法會通過的《國歌條例草案》,條例今天刊憲公布,即時生效,違反者最高可判刑3年。至此,喧囂多時的國歌法終於塵埃落定。以法律為紅線,噓國歌不再是灰色地帶,而是非白即黑的禁區。以法律為準繩,侮辱國歌不再是發洩個人情緒的通道,而是國家意識淡漠的罪責。

國歌、國旗、國徽是國家主權和尊嚴的象徵。放眼全球,諸多國家均出臺國歌、國旗法,對侮辱國歌、國旗的行為進行法律懲處。譬如,美國的《國歌法》融入《國旗法》之中,規定在演唱國歌時,軍人行軍禮,其他人應該面向國旗立正,右手放在心口上。加拿大《國歌法》要求國民聽到國歌時應立正以示尊重。德國沒有國歌法,但對於侮辱國旗、國歌等行為將依據刑法中的相關條款予以懲處。反對派和港獨分子一向宣揚西方的民主自由,但這些國家的自由也有界限,絕不是建立在侮辱自己的祖國,侮辱國歌、國旗之上。

國歌法刊憲,標誌著特區履行憲制責任,亦體現「一國兩制」的精神。在國歌法立法之前,「噓國歌」成為反對派挑戰「一國兩制」原則和社會價值底線工具。有資料顯示,在《國歌法》正式立法前的3年,至少有13場香港足球隊對外賽事,曾經出現球迷「噓國歌」的情況,表達香港市民對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的各種不滿情緒。例如在2016年10月香港友賽新加坡時,有球迷不滿港府有意收回傑志中心以興建公屋,藉「噓國歌」抗議;同年11月,在全國人大即將就「宣誓風波」釋法的大背景下,又有球迷以「噓國歌」表示抗議。這種侮辱國格、損害民族尊嚴的行為,有國歌法之法律阻嚇,是法治社會的應有之義,也是履行基本法憲制責任應有之義。

國歌法最終立法成功可謂是天時地利人和。中央即將為「港區國安法」立法,似乎為香港局面一錘定音,打開了香港困局。之前,泛民主派立法會議員一直阻撓,令「國歌法」條例條例延宕了大半年,到上月才重啟二讀辯論,本月4日終獲三讀通過,勢如破竹。逆水行舟用力撐,一篙鬆勁退千尋。加強國民教育,讓香港市民以及下一代瞭解國歌的歷史和精神,以及遵守「國歌」奏唱的禮儀須慢慢來過,時間可能是最好的答案。

 

本網評論員:一予

责任编辑:wuz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