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港網訊】11月22日,《市場准入負面清單(2019年版)》(以下簡稱《清單(2019年版)》)向社會公布。《清單(2019年版)》共列入事項131項,相比《清單(2018年版)》減少了事項20項,縮減比例為13%。
國家发改委體改司相關負責人表示,《清單(2019年版)》進一步縮短了清單長度、減少了管理措施、公布了主管部門、明確了統一編碼,既豐富了內容、健全了體系,又增強了清單的科學性和規范性,以清單為主要形式的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體系不斷健全。
(1)清單為何又短了?
放開“養老機構設立許可”等一批有含金量的審批
去年12月,《清單(2018年版)》對外公布,共列禁止和許可類事項151項,比試點版減少177項,減幅約54%。此次公布的《清單(2019年版)》又比去年的版本減少了20項,完成了“負面清單”的動態調整。
“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改革不斷深化,‘一年一修,動態調整’將成為這項改革的關鍵特征之一。”重慶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陳升指出,根據“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進、法律法規的“立改廢釋”,以及市場上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新商業模式等新經濟活動,對清單及時作出修改調整,才能避免“負面清單”淪為落後于時代的“僵屍條款”,成為一張管用好用的“活清單”。
那麼,此次公布的清單,減少的是哪些審批事項呢?
“不合時宜的”被刪減。國家发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堅持能短則短,持續推動縮短負面清單長度,此次又放開一批有含金量的審批。例如,將“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資質審批”“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設立審批”“養老機構設立許可”“社會福利機構設置許可”等措施放開,進一步放寬市場准入,打破准入門檻,將有效激发市場活力。
“清單變短,主要是將部分已落後于經濟社會发展形勢要求的管理措施放開,推動市場准入門檻不斷放寬。”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市場所研究員郭麗岩表示,在“合法有效”的前提下,把“放管服”改革中已取消的市場准入管理措施及時從清單中刪除,巩固了前期動態調整的階段性成果。
“不符定位的”被移出。《清單(2019年版)》嚴格遵循“邊界法定”,將“船舶安全檢驗證書核发”、“打撈或者拆除沿海水域內沉船沉物審批”等不符合清單定位的措施移出。同時,對同一對象在不同投資經營環節或相近對象在相同投資經營環節的措施,進行優化合並,提升清單使用便捷性。
中國政法大學助理教授任啟明認為,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屬于經濟規制的內容。此次修訂將大量社會規制、國家安全規制等其他目標的規制移出清單,精准了清單的適用范圍,也確保了清單的穩定性與連續性。“這對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形成與发展具有重要意義,對穩定市場主體預期也具有重要價值。”
(2)哪些內容增加了?
實現了“全面覆蓋”,也有效杜絕“負面清單滿天飛”
《清單(2019年版)》共列入事項131項,其中,禁止准入類事項共5項,許可准入類事項共126項。許可准入類事項涉及18個國民經濟行業事項105項、《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事項10項、《互聯網市場准入禁止許可目錄》事項7項,以及信用監管等其他事項4項。
國家发改委有關負責人介紹,為全面落實“全國一張清單”管理要求,《清單(2019年版)》將“地方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和農產品主產區產業准入負面清單(或禁止限制目錄)”納入,至此,已將產業結構、政府投資、互聯網、主體功能區等全國性市場准入類管理措施全部納入,“全國一張清單”體系更加完善。針對“負面清單過多過亂”問題,取消各地區自行編制发布的市場准入類負面清單23個,有效杜絕“負面清單滿天飛”情況,提升清單的嚴肅性、權威性、統一性。
“合法有效的市場准入措施‘全面覆蓋’,在大大提高市場准入負面清單的完整性,也杜絕了‘單外有單’、單外仍有禁止和限制市場准入的現象。”上海對外經貿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申海平指出,如果應該納入的准入措施沒有被列入,那麼負面清單的權威性就會大打折扣。只有將哪些是禁止的,哪些是需獲得許可方可進入的都一一列出,才能減少市場准入負面清單適用中的不確定性。
地方依法設立的市場准入管理措施,也被列入《清單(2019年版)》。例如,將“保健用品批准證書发放(吉林)”、“地方鐵路運營許可證(含臨時運營許可證)的核发(河北)”等地方依法設立的准入措施列入,更好兼顧地區差異性。
新設立的准入措施也被及時納入。如將“科創板首次公開发行股票注冊”等依法新設的准入措施納入,確保清單准確有效。
此外,《清單(2019年版)》還增列部分符合清單定位的准入措施。例如,將“生鮮乳運輸、生鮮乳收購站許可”、“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企業資格審批”等少量符合清單定位的准入措施列入,提升清單的完備性。
(3)找誰審批清楚了!
列出主管部門,完成清單事項統一編碼,“一網通辦、一目了然”
去年“負面清單”公布後,不少市場主體在欣喜之余也反應,雖然審批事項一目了然,可是找誰審批卻不清楚。特別是同一審批事項在不同地區、不同層級表述各異,令市場主體無所適從。
在廣泛征求和聽取意見建議後,《清單(2019年版)》進一步擴大清單信息公開內容。一方面,在清單中首次列出每條措施的主管部門,便于市場主體參考。另一方面,按照“建立全國統一的清單代碼體系”任務要求,依托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賦予每個事項唯一識別代碼。
陳升介紹,市場准入負面清單許可類事項中,大部分是市場准入行政審批事項。但長期以來,全國各地行政審批事項並未建立統一編碼,各地行政審批在具體實施中存在諸多差異。不僅各地審批事項名稱不一,審批的標准尺度、辦理流程等也因地而異,不利于全國統一市場的構建。此外,各審批部門之間信息封鎖,導致信息資源碎片化。
“此次初步建立全國統一的負面清單編碼體系有效破解上述困境,讓每一項市場准入類審批事項都有一個唯一的‘身份證號’,規范負面清單事項,使清單事項標准化、統一化。”陳升說,“編碼與政務事項相匹配,有利于實現清單事項‘一目了然、一網通辦’,打造全國一張清單。”
《清單(2019年版)》公布並非萬事大吉。郭麗岩指出,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改革,既與“放管服”改革有所聯系,更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一項基礎性全局性改革。“放管服”改革中取消或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要及時體現在清單動態調整當中。為此,要加快推進統一的市場准入負面清單代碼體系建設,運用技術性手段,建立市場准入負面清單與行政審批事項清單的動態銜接機制,以最終實現涉及市場准入行政審批事項與市場准入負面清單事項的實時完全匹配。
國家发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按照“清單之外不得另設門檻和隱性限制”要求,國家发展改革委、商務部將會同各地區各部門繼續多渠道收集相關問題,及時发現各種形式的市場准入不合理限制和隱性壁壘,列出問題清單,制定分工方案,建立工作台賬,做到发現一起、推動解決一起,努力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