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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事項指引發佈
作者:林清容 通訊員 司新宣   來源:深圳新聞網    2025-11-12 12:13

【識港網訊】近日,深圳市委依法治市辦發佈《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事項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指引》),這是廣東省首個對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事項內容進行系統性規範的檔,為行政機關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制度,實現“應報盡報”“精准報告”提供了清晰指引。

嚴格執行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制度,是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推進機制之一。近年來,深圳每年均以深圳市委、市政府名義向廣東省委、省政府報告深圳市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並按要求將市政府部門、各區政府(管委會)及其部門、街道辦事處(辦事處)納入報告主體範圍,年度報告的報送率和公開率均實現100%。

肩負法治先行示範城市建設重任的深圳,在年度報告事項具體化方面開展了積極探索,在全省率先制定年度報告事項指引,構建系統化、規範化的報告內容體系,為其他地區提供有益的法治政府建設經驗。

據介紹,該《指引》聚焦報告內容提供完整“菜單”,共設置一級事項8項,包括法治政府建設的組織領導、政府職能依法全面履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科學民主依法決策、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行政權力制約和監督、法治政府對法治社會的帶動、數字法治政府建設等,設置二級事項36項,三級事項135項,涵蓋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內容和年度報告內容的基本要求。

同時,聚焦報告主體提供分類指引。該《指引》將報告主體設置為“各級行政機關”“市、區政府”等7類,對每項三級事項均區分了不同的報告主體,建立報告事項與報告主體的一一對應關係。《指引》明確不同報告主體的共性事項和差異化內容,區分“必須報告事項”和“選擇性報告事項”,行政機關可以根據行政層級、部門職能和當年度的法治政府建設實踐情況進行“點菜”。

此外,該《指引》對部分事項設置開放性指引,不限制報告篇章結構,行政機關可自主謀篇佈局,也可進行補充報告,從而實現形式不僵化,不同報告的“神似而形不似”。

责任编辑:liangf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