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籲市民勿煲蠟或放孔明燈
來源:大公文匯網    2025-10-02 19:49

【識港網訊】康樂及文化事務署今日(10月2日)呼籲市民,在歡度中秋佳節之餘,切勿煲蠟或放孔明燈,並必須保持地方整潔。為確保市民能在安全和衞生的環境慶祝佳節,康文署將會調配人手於10月6日(農曆8月15日)在轄下場地,包括公園、公眾泳灘及燒烤場等加強巡邏,對亂拋垃圾、煲蠟、拋擲物件到樹上或放孔明燈的人士採取執法行動。

發言人說,為確保市民在理想的環境歡度佳節,呼籲市民不要煲蠟,把蠟燃燒或溶化,又或把任何液體潑灑在熱蠟上。蠟燭應放置在金屬器皿或非易燃盛器內,以便收集蠟燭溶液,並待盛器冷卻後,棄置入垃圾箱內。

另外,市民不應拋擲熒光棒或其他物品到樹上,以免損壞樹木和弄污場地,亦不要放孔明燈,因可令自己或他人受傷,亦可導致財物及設施損毀。

责任编辑:liangf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