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港網訊】政府將於明日(5日)在憲報刊登《2025年道路交通(修訂)(網約車服務)條例草案》,並於9月10日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進行首讀和二讀。當局預計,明年第3季可邀請平台、車輛和司機申請牌照,首批持牌平台最快明年第4季開始營運。
平台規管方面,建議規定所有提供網約車服務的平台必須領有網約車平台牌照,並須遵守指定的牌照條件。運輸署署長可邀請網約車服務牌照申請,審批時會考慮申請人經驗及財政能力等,估計會有多個網約車平台公司符合申請資格和入場門檻。當局建議,平台牌照有效期為5年,署方會就持牌平台的服務表現作中期評核,並根據評核結果決定是否延長其牌照有效期。牌照費用方面,建議向持牌平台收取申請費、牌照費和延長牌照有效期的費用,而有關費用可高於收回行政成本的水平。
任何人經營無牌網約車平台,最高可判監禁12個月及罰款100萬元;若平台允許無牌車輛及司機接載乘客,多次違規可被判處12個月監禁,及罰款2.5萬元。
車輛規管方面,建議規定所有提供網約車服務的私家車必須領有網約車車輛許可證,並須遵守指定的牌證條件。為避免炒賣,只有以個人名義登記的私家車才可申請車輛許可證,且駕駛者必須為車主。當局建議車輛許可證的有效期為一年,如符合相關要求,可獲續期不多於5年。至於網約車車輛申請車輛許可證(或申請續期)時的車齡限制,當局建議由原本規定的7年放寬至低於12年。
另外,為方便市民和執法人員識別個別私家車是否領有許可證的網約車車輛,當局建議網約車車輛在提供網約車服務期間,必須在指定位置展示指定的標識,以加強對乘客安全的保障。車輛亦須持有合適的第三者風險保險。
司機規管方面,建議規定所有駕駛網約車的司機必須領有網約車司機許可證。任何人如沒有持有有效的許可證而駕駛車輛提供網約車服務,不論有關車輛是否持有網約車車輛許可證,即屬違法,可被處監禁和罰款。駕駛許可證有效期為5年,如符合相關要求,例如司機駕駛記錄保持良好,許可證可獲續期,續期次數不設上限。
另外,政府建議網約車司機申請人須符合一系列條件及完成指定考核,有關條件包括年滿21歲及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以及在申請日期前5年內無嚴重交通定罪紀錄等。
運輸及物流局發言人表示,今屆政府銳意改革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除了在過去數年積極推出多項改善的士服務的措施,亦建議引入清晰的法律框架規管網約車服務,決心處理多年以來引起的爭議。
如上述附屬法例的立法建議獲立法會支持,當局會於明年下半年進行相關準備工作,包括於明年第3季內分階段公布邀請平台、車輛和司機申請相關的牌證、同時實施全新的駕駛網約車資格測驗,以及於明年第4季公布牌證申請結果。視乎獲發網約車服務牌照的平台的籌備工作,預計首批持牌平台最快可於明年第4季內開始營運。
發言人表示,局方會積極配合立法會的審議工作,並爭取在本屆立法會任期完結前通過《條例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