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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深聯合發布十六條措施 推動前海深港知識產權創新發展
作者:吳徐美 實習生 胡清文   來源:深圳特區報    2023-02-24 11:21
2月23日,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共同制定的《關於協同打造前海深港智慧財產權創新高地的十六條措施》(以下簡稱《十六條措施》)正式發佈實施,標誌著深港兩地在智慧財產權領域的合作邁上新臺階。

【識港網訊】2月23日,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共同制定的《關於協同打造前海深港智慧財產權創新高地的十六條措施》(以下簡稱《十六條措施》)正式發佈實施,標誌著深港兩地在智慧財產權領域的合作邁上新臺階。

國家《十四五規劃綱要》明確提出,支援香港建設「區域智慧財產權貿易中心」。《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方案》提出,前海要構建智慧財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生態系統,推動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金融服務、海外風險防控等體制機制創新。深化前海與香港的智慧財產權交流合作,既是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重點領域,也是深港創新協同和機制對接的著力方向。

聚焦推動深港智慧財產權規則銜接、機制對接

《十六條措施》聚焦推動深港智慧財產權規則銜接、機制對接,支持香港智慧財產權在前海轉化運用,打造智慧財產權跨境服務體系,共建前海深港智慧財產權創新高地,為粵港澳大灣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該政策具有鮮明的深港合作特色。在聚焦香港所需方面,緊密圍繞深港智慧財產權合作需求,聚焦香港智慧財產權服務向內地拓展的現實需要,如支援前海企業與香港開展專利轉讓合作、支持香港智慧財產權賽事獲獎團隊落地創業、支援香港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落戶開展業務、支援港人在前海執業等。

在聚焦機制建設方面,圍繞建立深港智慧財產權長效合作機制,推動成立前海深港智慧財產權合作推進小組,建立智慧財產權保護跨境協作、香港陪審員參審、吸納香港仲裁員等多項深港合作機制,形成深港聯動的智慧財產權保護、運用、服務體系。

在聚焦創新主體方面,激發企業、機構、團隊、個人等創新主體的積極性,以市場化機制拓展深港智慧財產權合作領域,如鼓勵龍頭企業與港方聯合設立技術轉移中心、支援香港科技成果產業化、開展智慧財產權數位化服務、優化智慧財產權金融服務等。

香港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落戶最高可獲200萬元支持

在吸引香港智慧財產權在前海轉化運用方面,前海支持龍頭企業與香港高校及研發中心聯合設立技術轉移中心,給予運營費50%的資助,每年最高100萬元;前海企業與香港高校、研發中心通過專利轉讓、許可、作價入股等方式合作,每年最高可獲50萬元支持;獲得國家、省級智慧財產權賽事三等獎及以上的香港團隊落地前海創業,可獲10萬元獎勵。

在推動智慧財產權跨境服務體系建設方面,香港及國際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落戶前海,最高可獲200萬元支持;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利用區塊鏈等數位技術為香港企業和香港居民提供智慧財產權存證、監測、取證等服務,每年最高獎勵20萬元;在前海執業的港澳居民,高級智慧財產權師、專利管理高級工程師每人獎勵10萬元,專利代理師資格每人獎勵5萬元。

前海已構建智慧財產權全鏈條保護體系

《深圳經濟特區智慧財產權保護條例》提出,前海要建設深圳智慧財產權保護示範區。近年來,前海在智慧財產權保護、運用、服務體系等方面築牢基礎,已集聚中國(深圳)智慧財產權保護中心、海外智慧財產權糾紛應對指導中心深圳分中心、深圳智慧財產權法庭、前海智慧財產權檢察研究院、華南高科技智慧財產權仲裁中心等機構,構建起覆蓋智慧財產權司法、行政、仲裁、公證、法律服務的全鏈條保護體系。2022年前海企業新增專利授權21742件、PCT申請762件,擁有有效發明專利11864件。

隨著《前海方案》賦予前海「科技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創新」的重大任務,科技創新已成為前海高品質發展的又一關鍵引擎。目前,前海已擁有國家高新技術企業1976家,集聚企業工程中心、工程實驗室、技術中心等創新載體達126家,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44家,省、市「專精特新」企業315家,「獨角獸」企業12家。商湯科技、思謀科技、豐巢科技、小馬智行、愛客科技等一批港資科技企業紮根前海、迅速成長,為深港科技合作和產業創新注入了澎湃動力。同時,也為深港在智慧財產權創造、保護、運用等領域的深度合作提供了現實需求和廣闊空間。

责任编辑:zhan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