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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擬推共有產權房 不再安排建設安居房
來源:香港商報    2023-01-18 15:22

【識港網訊】1月17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聯合司法局發布關於公開徵求《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規劃建設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深圳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深圳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意見的通告。

其中,《深圳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提到,為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完善住房保障體系,深圳將推出共有產權住房。共有產權住房按照土地出讓時市場參考價格的50%左右確定,購房者需持有的產權份額原則上不低於50%,其餘部分為政府產權份額。

徵求意見稿明確,共有產權住房實行封閉流轉制度。購房人自簽訂買賣合同之日起未滿五年的,不得轉讓所持產權份額;自簽訂買賣合同之日起滿五年的,可以將所持產權份額轉讓給符合條件的對象。共有產權住房封閉流轉的具體辦法,由市主管部門另行制定。

關於「新舊申請家庭政策銜接」,《深圳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提到,原安居型商品房在冊輪候人符合228號令及其相關規定條件,可以申請購買共有產權住房。所購住房的使用和處分、監督管理以及法律責任等按照本辦法規定執行;按照本辦法相關規定審核合格納入共有產權住房輪候冊的在冊輪候人,輪候排序在原安居型商品房在冊輪候人之後。

此外,徵求意見稿就「新舊項目政策銜接」明確,本辦法施行之日起,不再安排建設安居型商品房。已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安居型商品房,繼續按照228號令及其相關規定執行。

责任编辑:sz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