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港網訊】那天講起周星馳不是正常人,我用了蒲沢直樹創作的漫畫/電影《二十世紀少年》來作比喻﹕
《維基百科》對這故事的簡介是﹕「時間設定在日本正處於高度經濟發展的1970年代,當時正值日本萬國博覽會。那是人人都滿懷着夢想跟希望的時代。在少年們幻想的世界中,邪惡組織想把地球毀滅,巨大的機械人要把東京破壞殆盡,世界開始邁向混沌和滅亡。為了拯救地球,英雄和他的同伴起來懲奸除惡、拯救好人。少年們把這些在閒聊過程中創作出來的幻想故事寫了下來,並開玩笑地把它稱作「預言書」。隨着少年長大成為大人,這些幻想的記憶也隨之遠去……
隨着1997年一個童年玩伴突如其來的死訊……少年們開始注意到兒時的幻想,『預言書』的內容正一個一個地被實現……」
故事有趣的部分在於﹕如果「朋友」是企圖統治/毀滅地球,直接做就可以了,為甚麼一定要照足「預言書」的說法?如果要製造一個機械人出來,作出大規模破壞,製造一個最有破壞力的就可以了,為甚麼要照足兒童時拙劣的藍圖來創作出來呢?
周星馳就是這樣的人。他的電影,都是拍著他的童年記憶,如果純從電影創作的角度去看,抄襲是壞的,應該全都創作出一些新的名詞出來,不應翻炒舊名,尤其是,他在成名之後,拍大製作時,也堅持要用回舊名字。
例如說,尹天仇、柳飄飄這些名字,太過武俠化,並不適合《喜劇之王》這種時裝片,《功夫》時的「如來神掌」,也完全不必用,皆因其主要市場是中國內地,「如來神掌」是純香港人的情懷,《破壞王》用的「無敵風火輪」,又有誰記得是1970年電視劇《柔道小金剛》(日文﹕柔道一直線)的絕招?(按﹕日本在1969年放映。)
他的片子所用的香港音樂,也是完全沒必要,例如說,在《西遊‧降魔篇》最後一個鏡頭,是唐僧四師徒一起往前走,就是抄自七十年代的日本片集《猛龍特警隊》(Gメン’75)。從抄襲的專業而言,抄鏡頭就不要抄音樂,皆因這太過明顯被看出是抄襲了,但周星馳卻是故意如此,當然,你可以說是「致敬」,但他的電影當中,「致敬」實在太多了。
他在《喜劇之王》和《新喜劇之王》的死來死去死不掉的角色,我想,應該是他的親身經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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