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港網訊】「十四五」期間,國家繼續實施支持科技創新進口稅收優惠政策,對科研、技術開發機構、學校、黨校(行政學院)、圖書館進口符合條件的科研開發用品,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據海關總署廣東分署綜合業務工作處負責人介紹,廣東省內海關積極落實國家支持科技創新進口稅收優惠政策,推進政策紅俐落到實處。今年1—8月,廣東省內海關為進口科技創新類貨物減免稅款共4.5億,進口稅收的減免對我省科技創新工作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近日,在位於東莞市的散裂中子源科學中心內,兩台譜儀成功建成運作,比原計劃提前了27天。在項目的建設過程中,散裂中子源也遇到了不少困難。中科院高能所東莞研究部裝置辦副主任趙晶石說:「有些科研設備是國內首次進口,又都是專業性極強的高精科研裝置,商品的稅號歸類,適用的減免稅優惠政策等,都是困擾我們的難題。」
針對擬進口貨物的獨特性,東莞海關多次召開關稅專家研討會,協助散裂中子源準確適用稅收優惠政策和準確歸類、規範申報。同時,設立重點服務專員,跟緊專案落地全過程,對新專案申報減免過程中遇到的疑難問題,進行一對一服務對接,為科研專案進口設備提供了及時便捷的服務。
以廣州海關為例,其關區內主管的科學研究機構、技術開發機構、學校逾300家,每年都有較大的科研設備進口需求,這些進口科研設備不僅用於進口單位的科學研究、科技開發和教學活動,很多時候還需要用於與粵港澳大灣區內高校和科研機構間開展科研合作。針對這一情況,廣州海關通過線上集中培訓解讀、電話溝通等方式逐一對接享惠單位,優化了開放共用及臨時移出業務的監管措施,實現對監管期內減免稅設備清單動態管理,助力享惠單位在符合規定的情況下開展科技創新合作。
「廣州海關所屬天河海關向我們做了政策宣講,對納入國家網絡管理平台統一管理的免稅進口科研儀器設備,可以申請適用簡易程式,免去了每次免稅進口科研儀器設備開放共用前向主管海關提出申請的麻煩。」中山大學設備與實驗室管理處葉老師高興地說,「我們學校每年都有大批的儀器設備要納入國家網絡管理平台統一管理開放共用,優化監管措施後,我們辦理減免稅設備開放共用及臨時移出業務更簡便了。」
頂圖:東莞海關關員實地查看減免稅設備運行情況 (趙清清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