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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雙11」電商不得擅發營銷短信
來源:香港商報    2021-10-28 10:18
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10月27日消息,隨着「雙十一」促銷活動臨近,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聚焦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營銷短信擾民問題,於2021年10月25日召開行政指導會,規範電商平台短信營銷行為。

【識港網訊】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10月27日消息,隨着「雙十一」促銷活動臨近,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聚焦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營銷短信擾民問題,於2021年10月25日召開行政指導會,規範電商平台短信營銷行為。阿里巴巴、京東、拼多多、美團等主要電商平台企業,以及相關基礎電信企業和短信息服務企業代表參會。

 會議指出,近年來,「雙十一」促銷期間的營銷類垃圾短信投訴呈現集中爆發現象,電商平台的相關投訴佔比高達九成,且衍生出大量相關消費金融類垃圾信息投訴。特別是平台「默認」注冊用戶同意直接發送促銷信息,平台商家利用平台規則漏洞發送營銷短信等問題較為突出,明顯侵害消費者權益。

會議強調,遏制垃圾信息擾民、營造清朗通信環境是工業和信息化部持續推進「我為群眾辦實事」的具體實踐。各主要電商平台要正視存在的問題,承擔起平台生態治理的主體責任,嚴格遵守《電子商務法》《民法典》《通信短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認真履行依法經營電信業務承諾,強化自我約束和自我管理,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安寧權。

會議要求,一是電商平台要立即全面自查自糾零售、金融等相關產品的短信營銷行為,不得未經消費者同意或請求擅自發送營銷短信,完善現有短信營銷預案,及時向行業主管部門報告階段工作進展情況。二是相關基礎電信企業和短信息服務企業要立即完善管理制度和技術手段,加強短信端口接入管理,規範短信簽名使用,不得接入違規轉租資源,不得擴大簽名使用範圍,通過「回頭看」,推動常態化治理。三是12321網絡不良與垃圾信息舉報受理中心要加強垃圾信息投訴受理、線索轉辦及監測分析等工作,發揮「風向標」作用,發現苗頭性問題及時報告。

會上,相關企業鄭重承諾將嚴格落實垃圾信息治理相關要求,全面自查整改,堅持依法合規經營,優化用戶服務,及時總結匯報,確保營銷類垃圾短信治理取得實效。

原文鏈接:http://www.hkcd.com/hkcdweb/content/2021/10/28/content_1302227.html

责任编辑:li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