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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電價格上浮限制擴至20%
來源:橙新聞    2021-10-12 13:52
國家發改委今日發布通知,將容許燃煤發電電量全部進入電力市場,而浮動價格範圍,將由現行的上浮不超過10%、下浮不超過15%,擴大為上下浮動均不超過20%,但高耗能企業市場交易電價不受上浮限制,本周五起生效。

【識港網訊】

發改委要求有序放開全部燃煤發電電量上網電價。 資料圖

近期內地多地限電,被指與煤炭供應短缺和電價上限有關,國家發改委今日發布通知,將容許燃煤發電電量全部進入電力市場,而浮動價格範圍,將由現行的上浮不超過10%、下浮不超過15%,擴大為上下浮動均不超過20%,但高耗能企業市場交易電價不受上浮限制,本周五起生效。

通知又提出,加強與分時電價政策銜接,建立尖峰電價機制,引導用戶錯峰用電;同時要保持居民和農業用電價格穩定,執行現行目錄銷售電價政策,各地要優先將低價電源,用於保障居民、農業用電。

國家發改革委價格司司長萬勁松表示,目前有約七成的燃媒發電量參與電力市場,這次改革明確推動其餘三成電量全部進入電力市場,將進一步帶動其他類別電源發電電量進入市場。另外,目前約44%的工商業用電量,已通過參與市場形成用電價格,今次改革亦明確提出有序推動工商業用戶,都進入電力市場,按市場價格購電,取消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

萬勁松指,今次是電力市場化改革邁出的重要一步,真正建立「能跌能漲」的市場化電價機制,有利進一步理順煤電關係,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長遠將加快推動電力中長期交易、現貨市場和輔助服務市場建設發展,促進電力行業高質量發展,服務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等。他指,近期煤炭價格明顯上漲後,一些地方電力市場的燃煤發電交易電價已上浮,緩解燃煤發電企業經營困難。

發改委價格司副司長彭紹宗指,改革對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無直接影響,指如果市場交易電價上浮,會一定程度推高企業、特別是上游生產企業用電成本,對工業生產者價格指數(PPI)有一定推升作用,但改革措施有助改善電力供求狀況,更好保障企業用電需求,總體上有利物價穩定,認為總體改革對物價水平影響有限。

通知又要求加強煤電市場監管,會同相關部門及時查處市場主體價格串通、哄抬價格、實施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等行為,並指導發電企業,特別是煤電聯營企業,統籌考慮上下游業務經營效益,合理參與電力市場報價,促進市場交易價格合理形成。

原文鏈接:https://m.orangenews.hk/details?recommendId=1126842

责任编辑:li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