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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稅法》今起實施
來源:大公文匯網    2021-09-01 14:15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於9月1日起施行,1997年起實施的契稅暫行條例同時廢止。

【識港網訊】《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於9月1日起施行,1997年起實施的契稅暫行條例同時廢止。目前,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契稅稅率全部出齊,稅率基本平移了現行政策。契稅法沿用暫行條例的做法,由各省在3%—5%範圍內確定具體適用稅率。與現行契稅稅率相比,全國多數地區在稅法施行後將保持稅率平移,黑龍江、河南、湖北等8個省略有下調,湖北省將契稅稅率由4%下調至3%。

 根據契稅法,個人購買家庭住房最低1%的契稅優惠政策將繼續執行,「9月後買房契稅上調」的消息不攻自破。

從暫行條例升級為法律概念

據統計,有2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為稅法規定的最低水平,即3%;湖南省確定為4%;河北、遼寧、河南3個省確定了3%和4%兩檔稅率,其中河北和遼寧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河南對住房權屬轉移適用3%稅率。實際上,在契稅暫行條例施行的24年中,在條例框架之下,中國相繼出台了各類契稅優惠政策。契稅法施行後,這些優惠政策是否延續抑或另做調整,關係到參與買賣房屋的每個普通人,也直接導致近期傳言不斷。8月30日,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關於契稅法實施後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公告》,明確現行的購買家庭住房的契稅優惠稅率將繼續執行。業內人士表示,雖然稅法規定的契稅稅率為3%,但延續以前的政策,對於購買前兩套住房的人來說,實際承擔的契稅稅率不超過2%。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向記者表示,契稅法施行的主要原因是,從過去的暫行條例升級為法律的概念,稅率幾乎無變化,不影響時下房屋交易。關於房屋交易,在契稅相關規定中,是有各類減稅、免稅一說的,此類規定過去一直有,未來也還是會保持。要警惕的是中介機構炒作此類政策,導致出現一些恐慌性交易。

進一步體現政策延續性

契稅法明確,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之間變更土地、房屋權屬,免徵契稅;夫妻因離婚分割共同財產發生土地、房屋權屬變更的,執行優惠政策,免徵契稅。法定繼承人通過繼承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免徵契稅。城鎮職工按規定第一次購買公有住房,免徵契稅。此外,契稅法還列舉了多種情形免徵契稅。

嚴躍進表示,關於夫妻財產分割和職工認購公有住房的,此前契稅相關條例已經規定了免徵契稅的內容。從這個角度看,類似免徵的內容並不是首創。兩條繼續免徵的規定,進一步體現了政策精神的延續,比如說類似共有住房的契稅免徵,進一步體現了降低城鎮職工購房成本的導向。據悉,國務院對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業改制重組、災後重建等情形可以規定免徵或減徵契稅,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在8月31日國新辦舉行的「努力實現全體人民住有所居」新聞發布會上,住建部副部長倪虹表示,下一步,將繼續全面落實房地產市場長效機制,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專家表示,未來房地產調控將更注重政策延續性,特別是配合「三胎」政策執行,將慎重考慮剛需購房成本的增加。(記者 童越)

原文鏈接:http://www.hkcd.com/hkcdweb/content/2021/09/01/content_12909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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