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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隱瞞旅居接觸史 廣州一確診被刑拘
作者:記者 黃裕勇    來源:香港商報    2021-06-08 17:15
廣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新聞發言人楊炳升通報廣州警方近日依法查處的違反疫情防控相關管理規定的6個案例。

【識港網訊】6月8日,廣州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在廣州市新聞中心舉辦廣州市疫情防控新聞發布會(2021年總第75場)。現場邀請市衛健委、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司法局、司法等專家介紹當前疫情防控最新情況以及高考情況、涉疫情市場價格和食品質量監管、相關法律法規、違反疫情防控相關管理規定的處罰案例等;現場連線市教育局、荔灣區、南沙區等相關人員介紹高考、疫情防控服務保障情況。

 「自疫情發生以來,廣大市民群眾嚴格遵守疫情防控有關法律規定,以實際行動助力疫情防控大局。但是仍有個別人員不遵守在公共場所佩戴口罩,不依法接受流行病學調查,不配合採集樣本,集中隔離、居家隔離期間不遵守疫情管理措施等行為,最終受到警方查處。」發布會上,廣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新聞發言人楊炳升通報廣州警方近日依法查處的違反疫情防控相關管理規定的6個案例。

 番禺區大石街確診個案隱瞞密接史

楊炳升披露了該隱瞞旅居史、接觸史行為的案例典型案件的詳情。據悉,5月25日下午,家住番禺區大石街北聯村的祝某前往荔灣區白鶴洞街某小區探望父母(其父母在30日被確定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祝某後因出現咳嗽、發熱症狀,先後于6月2日、4日前往醫院就診,但祝某未如實告知醫生近14天內的旅居史,隱瞞曾與確診病例接觸以及到過疫情高發區的事實,後被確診感染新冠肺炎。

據悉,至6月6日祝某被採取隔離措施前,其活動軌跡已涉及番禺區大石街轄內醫院、球場等公共場所,導致部分群眾成為密切接觸者、次密接觸者需要隔離觀察、居家隔離,引發新冠肺炎傳播嚴重危險。

祝某的行為未執行廣州市番禺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指揮部第6號通告的防疫措施,未向當地村(居)委報到並接受大石鎮三人小組健康管理措施;6月2日和6月4日因咳嗽、發燒等症狀前往醫院治療時,未執行廣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第9號通告的防疫措施,未如實填寫《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流行病學史調查問卷》,未如實告知醫生近14天內的旅居史。目前,祝某因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祝某的行為直接導致廣州市番禺區在6月7日升級對大石街疫情防控,在大石街大興村西興街6號房屋、沿江中路和興農莊、北聯村新南大街四巷3號房屋執行封閉管理;在大石街大興村1隊和3隊住宅區域(即獅子涌以東,大石水道以南,文化廣場及崗西路以西,海堤路以北),以及大石街文化廣場及崗東路以東,大石水道以南,桔芳園、荔芳園以西,朝陽西路以北區域執行封控管理。

依法查處散布謠言行為

案例1:越秀區公安分局在工作中發現,廣州某廣告有限公司的公眾號於6月2日11時30分發布了一則「越秀礦泉瑤台片區2名染病人員帶病逃脫」的涉疫情虛假信息,嚴重擾亂社會秩序,警方抓獲了該公眾號的實際控制人林某。目前,林某因涉嫌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2:5月31日21時許,馮某虛構事實,編造出其出租屋室友被確診為新冠肺炎的信息發給其姐姐。由於馮某曾於5月24日在其姐姐位於白雲區黃石街道的家中居住,此消息造成黃石街道等防疫部門緊急採取防控措施。經調查,馮某的室友並未感染新冠肺炎,其行為引起群眾恐慌,致使街道、公安機關和防疫部門出動大量人員、資源進行處理。目前,馮某已被公安機關予以行政拘留處罰。

 依法查處不配合疫情檢測行為

6月6日下午,從化區公安分局城郊派出所民警會同政府部門防疫「三人小組」上門,擬對城郊街新城西路某旅館的住客肖某進行現場核酸檢測。經過一個多小時的勸說,肖某仍然拒絕開門配合,故民警向其宣讀了《廣州市從化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於開展全區全員核酸檢測工作的通告(第1號)》等相關規定和法律法規。後在準備檢測時,肖某手持鐵叉暴力攻擊現場執法民警,被民警制服並將其傳喚回派出所接受調查。目前,肖某因涉嫌襲警,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依法查處擅自離開封控區行為

案例1:按照5月29日廣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第13號通告要求,荔灣區海龍街屬疫情防控區範圍,區內所有人員以居家為主,停止非日常生活必須的一切活動,不得外出。5月31日,海龍街居民吉某到疫情防控執勤點,要求離開疫情防控區。現場執勤民警耐心向其解釋,按照13號通告要求不能離開疫情防控區,請其回到住處,並多次勸阻和警告其不得沖卡。但吉某仍強行沖卡,毆打制止其沖卡的民警和輔警,造成民警和輔警受傷。目前,吉某因涉嫌襲警,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2:6月7日上午,荔灣區公安分局中南派出所民警在巡邏中發現,轄內海南村有3名男子違反居家隔離防疫要求,在海南村2隊魚塘釣魚,民警隨即將3人帶回派出所調查處理。經查,梁某等3人均為該村村民,其行為違反《廣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第15號通告中「嚴格居家,足不出戶,執行封閉管理」的規定。目前,梁某等3人已被公安機關予以治安處罰。

楊炳升在發布會上再次提醒市民:為阻斷病毒傳播,營造良好的抗疫氛圍,遵守當前的疫情防控措施既是義務也是責任,配合接受流行病學調查更是每個公民的法律義務。對於編造、傳播、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拒不執行甚至阻礙工作人員執行疫情預防和控制措施等行為,警方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原文鏈接:https://www.hkcd.com/content/2021-06/08/content_1273197.html

责任编辑:li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