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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爽撫養權案判決書 與孩子只係熟人
來源:橙新聞    2021-05-17 11:26
內地女星鄭爽今年一月爆出代孕棄養風波,及後她與張恒就小孩撫養權一事打官司,案件終在近日有結果,張恒贏得子女的「撫養獨立決定權」,如有緊急情況,父母都有權簽署合法文件,鄭爽亦獲得少量的撫養時間。至於長達30頁的判決書則在隨後曝光,直指鄭爽與兩名孩子頂多只算是「熟人」,甚至是陌生人!

【識港網訊】內地女星鄭爽今年一月爆出代孕棄養風波,及後她與張恒就小孩撫養權一事打官司,案件終在近日有結果,張恒贏得子女的「撫養獨立決定權」,如有緊急情況,父母都有權簽署合法文件,鄭爽亦獲得少量的撫養時間。至於長達30頁的判決書則在隨後曝光,直指鄭爽與兩名孩子頂多只算是「熟人」,甚至是陌生人!

判決書指鄭爽因心臟問題無法生育,希望透過代孕獲得兩個孩子,並主要由她負責溝通和配合代孕機構,然而2019年9月27日鄭爽與張恒分手後,她不想要兩個孩子,於是張恒開始與代孕機構聯絡,並為日後做父親做準備,法院認為張恒是小朋友唯一知道的父母,也是過18個月來照顧孩子的人,獨自把孩子帶到世上,給予他們充滿愛的家。

反之鄭爽只是在助手陪伴下與孩子見過幾次面,與孩子之間充其量是熟人甚至陌生人,但肯定並非父母,而且鄭爽也沒有向法院證明有強烈意願成為孩子的主要撫養人和母親,也沒有提供有照顧孩子動機和穩定條件的證據,同時當她無法前往美國時,僅關注她與張恒的關係,沒有關心或關注孩子。另外,鄭爽自證沒有精神健康問題,然而法官發現她在孩子出世後,有令人不安的行為,認定她情緒不穩表現令人不安。

原文鏈接:https://m.orangenews.hk/details?recommendId=1112988

责任编辑:li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