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辯論修改議事規則 違規議員日後或須停職
2021-03-25 08:30
【識港網訊】立法會會議過往屢次出現拉布事件,拖延多項民生議案,各界一直要求檢討立法會規則及程序。立法會3月24日傍晚辯論修訂《議事規則》,引入懲罰行為「極不檢點」議員的制度。立法會今晚休會,明早9時恢復,繼續討論修訂《議事規則》的決議案。
決議案由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提出。修訂涉及幾個方面,包括壓縮議員發言時限,對行為極不檢點的議員實施暫停職務等。修訂加入「停賽」機制,如議員在全體委員會、內會或財委會會議上行為極不檢點,立法會主席可將議員「點名」,並容許代理主席提出「不容修正或辯論」的動議,表決後暫停有關議員職務,首次罰則為一星期,其後再遞增。
決議案亦對委員會正副主席的權力作出修訂,委員會正副主席的任期,將延至下一會期主席選出為止。而提交呈請書預告期方面,由過往不遲於會議日期前一天,修訂為「前三整天」。
謝偉俊發言時說,修訂並非限制議員在憲制上的權利,而是要撥亂反正,令議會運作重回正軌。他指出,雖然現時反對聲音減少,搞事的情況亦減少,但由於要亡羊補牢,因此需要對《議事規則》作出修訂,強調並非針對個別政黨或人士。
他提到,未來要就法定人數問題諮詢法律意見,至於因行為極不檢點而被罰「停賽」的議員會否被扣薪津,則仍需再研究。多名建制派議員支持修訂,認為是糾正過往議會亂象,堵塞現時《議事規則》的漏洞。
责任编辑:w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