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港網訊】民進中央向政協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提交《關於以制度創新推動粵港澳大灣區綠色低碳發展的提案》指出,當前粵港澳大灣區綠色低碳發展存四大挑戰,建議加快制定應對氣候變化法、構建粵港澳大灣區碳排放目標體系,並採取多種制度手段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同時,要協同控制溫室氣體和大氣污染物、加強粵港澳大灣區交流合作。民進中央認為,鑒於粵港澳大灣區在國家發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戰略地位,持續推動粵港澳大灣區的綠色低碳發展,可在中國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中起到示範作用。
提案指出,當前,粵港澳大灣區在空氣質量改善和綠色低碳發展方面還面臨在控制碳排放方面缺少頂層設計和上位法的統籌支撐、碳排放的控制制度和目標體系尚不完備、推動綠色低碳的制度手段不足、大氣污染物和溫室氣體排放協同治理機制尚不完善等四方面挑戰。
民進中央建議,首先要加快制定應對氣候變化法。將碳排放或溫室氣體排放總量控制制度作為該法核心,研究制定碳排放許可、碳排放空間配置和碳排放權交易等配套制度,建立促進清潔發展與綠色低碳轉型的靈活執行機制,完善相關部門的職責和工作程序,加強統籌協調。
其次是構建粵港澳大灣區碳排放目標體系。實施碳排放減量總量控制的模式,制定減排時間表,將相應指標納入粵港澳大灣區的五年規劃和年度計劃。兼顧長期碳中和目標,制定粵港澳大灣區中長期的碳排放目標和路線圖。
三是採取多種制度手段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加快產業綠色轉型,發揮市場作用,體現排放者付費原則。發揮廣東省在粵港澳大灣區的帶動作用,制定先行先試方案,推動綠色技術研究,加強投資引導。推動珠三角城市群碳排放率先達峰。
四是協同控制溫室氣體和大氣污染物。完善粵港澳大灣區空氣質量達標和溫室氣體達峰「協同雙達」規劃。推動溫室氣體排放管理與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以及污染防治監測、評價、執法、考核等體系的有效銜接,加快大氣污染防治和應對氣候變化協同控制工作進展。
此外,還要加強粵港澳大灣區區域交流合作,構建與國際一流灣區相適應的現代環境治理體系。根據粵港澳大灣區區域戰略定位和生態環境特點,加強三地生態環境保護領域交流合作。廣東省充分發揮帶動作用,借鑒港澳先進生態環境管理經驗,先行先試,提升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準,構建粵港澳大灣區高質量生態文明建設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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