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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項省級行政職權事項“下放”深圳
來源:香港商報    2021-02-18 13:54
為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實施綜合改革試點和廣州實現老城市新活力、「四個出新出彩」,日前,《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將一批省級行政職權事項調整由廣州、深圳市實施的決定》(下稱《決定》)正式發布。

【識港網訊】據讀特客戶端今日報道,為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實施綜合改革試點和廣州實現老城市新活力、「四個出新出彩」,日前,《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將一批省級行政職權事項調整由廣州、深圳市實施的決定》(下稱《決定》)正式發布。

根據《決定》,省政府將涵蓋交通工程審批、建築行業管理、環境污染治理、能源管理、文物保護等領域的117項省級行政職權事項調整由廣州、深圳市實施,其中涉及深圳市的事項共103項。據悉,深圳市政府正按廣東省政府部署,積極開展銜接落實工作。

 賦予深圳更大改革自主權

賦予深圳更加充分的省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是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2020—2025年)》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若干重大措施》的明確要求。

此次調整由深圳市實施的事項多達103項,涉及面廣、力度空前,將有力支持深圳進一步深化改革,在完善經濟社會管理體制機制上先行先試。

根據《決定》,涉及深圳市的103項事項中,民政類3項、財政類1項、用地審批類5項、生態環境類47項、道路交通工程建設類15項、能源類10項、建築行業管理類7項、文物保護類15項;從事項類型看,共有行政許可53項、行政處罰13項、行政確認3項、其他事項34項;從調整方式看,委託實施95項,下放實施8項。

《決定》賦予深圳更大的改革自主權,比如為實現「到2025年生態環境質量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的目標,《決定》將「省級環境質量標準和排放標準制定權」委託深圳市政府實施,拓展了深圳地方標準制定權限,為深圳以標準創新提升生態環境質量,率先打造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中國典範注入了活力。

此外,深圳市正在開展建設項目用地用林用海審批制度改革,推動用地用林用海管理全面融合,實現自然資源全鏈條、全要素統一管理。《決定》將「國務院授權廣東省批准的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審批」事項委託深圳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審查、市政府批准,為此項改革提供了有力支持。

 縮短審批鏈條優化營商環境

根據《決定》,此次省級行政職權事項調整後,道路交通工程建設等多個領域審批環節減少,審批鏈條縮短,辦事流程簡化優化,將有利於深圳進一步提升行政效能、加快城市建設、優化營商環境。

比如,過去深圳市高速公路的相關審批事項需要先報市交通運輸局初審,再報省交通運輸廳審批。在省管公路工程施工圖設計審查、審批等事項下放或委託深圳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實施後,相關業務承諾辦理時限將壓縮75%以上。

市交通運輸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調整後,省管公路工程施工圖設計審查、審批承諾辦理時限由法定時限20個工作日壓縮至5個工作日,省管公路工程施工許可承諾辦理時限由法定時限20個工作日壓縮至1個工作日,省管公路工程招標備案、省管水運工程招標備案承諾辦理時限由法定時限20個工作日壓縮至2個工作日,省管公路工程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承諾辦理時限由法定時限90個工作日壓縮至8個工作日。

此外,《決定》將項目全線位於深圳市域的省級高速公路新建、改擴建項目立項審批委託深圳市投資主管部門實施,預計項目建議書、工程可行性報告、初步設計及概算每個階段審批時限從原來的約3個月縮減至1個月。

 破解多頭管理提升行政效能

多頭管理、多頭審批是制約行政效能的重要因素。此次省級行政職權事項調整,解決了部分領域多頭管理問題,有利於深圳在相關領域實現統一規範管理,加快整體政府建設,進一步提升行政效能。

比如,過去對危險廢物經營許可實行分級審批制度,從事危險廢物經營的企業要分別向省、市、縣(區)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申領不同類別經營許可證,審批主體、辦理流程、申請材料各有不同。

如今,《決定》將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核發權限委託深圳市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實施,以後我市企業辦理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只需向市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申請,實現統一收文、統一辦理、統一發證,便利程度大幅提高。

再者,過去國家重點監控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工作由省級部門開展,其他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工作則由深圳市主管部門負責,評價標準、方法、程序不統一,《決定》將「重點排污單位環境信用評價權」委託深圳市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實施,接下來將由深圳市統一負責各類企業環境信用評價,便於實行統一規範管理,營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

原文鏈接:https://www.hkcd.com/content/2021-02/18/content_1249500.html

责任编辑:li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