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萬薪津未還 梁頌恆被高院頒令破產
來源:香港商報 2021-01-07 09:33
據了解,梁頌恆已於去年11月30日離開香港, 翌日抵達美國首都華盛頓特區。梁頌恆在社交媒體聲稱,與香港的家人斷絕一切關係。
【識港網訊】前「青年新政」成員梁頌恆,因宣誓風波遭褫奪立法會議員資格,被立法會行管會追討93萬元薪酬津貼,但梁頌恆未理會。高等法院6日接納行管會的破產呈請,即時頒布梁頌恆的破產令。
據悉,梁頌恆早前公開表示自己不在香港及不會回港,行管會要求法官將破產令通知,除寄往梁頌恆報稱的住址外,亦電郵給他。身兼行管會主席的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因梁頌恆未有理會追討,因此會向他提出破產申請。另外,他指,行管會亦將透過代表律師,回應游蕙禎的還款建議。
梁頌恆、游蕙禎在2016年因宣誓風波被褫奪立法會議員資格,之後被立法會行管會追討已支付的議員薪酬津貼共約186萬元,其中梁頌恆欠約93萬元。案件去年5月在區域法院提訊時,2人均無出席,司法常務官剔除2人的抗辯,判他們敗訴,要交還薪津及支付訟費。
據了解,梁頌恆已於去年11月30日離開香港, 翌日抵達美國首都華盛頓特區。梁頌恆在社交媒體聲稱,與香港的家人斷絕一切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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