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港網訊】“今年我想開辦企業,但正趕上疫情,線下辦理風險高,我搜索发現了‘粵商通’APP並下載使用,當天就完成了企業開辦。我的一位朋友在資金運轉困難時,通過‘粵商通’完成了30萬元貸款的申請。”談起移動政務服務平台“粵商通”,佛山市三水天宇陶瓷顏料有限公司總經理陳永強讚不絕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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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商通”只是廣東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舉措之一。近日,全國工商聯发布《2020年萬家民營企業評營商環境報告》,廣東等3個省份獲評“營商環境最佳口碑省份”,深圳等3個城市獲評“營商環境最佳口碑城市”,而且“營商環境最好的十個城市”中廣東有深圳、廣州兩個城市上榜。這是新時代廣東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豐碩成果之一。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廣東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好戲連台,僅今年11月份就推出多項舉措,進一步為企業松綁減負激发企業活力。
確保企業開辦全流程壓縮至3個工作日
11月12日,《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发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進一步為企業松綁減負激发企業活力的通知》(下稱《通知》)在廣東省人民政府官網发布。《通知》結合廣東省實際,提出六點意見,請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一並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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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快推進企業開辦“一網通辦”方面,《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強化統籌協調,市場監管、发展改革、公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稅務、政務服務數據管理等部門要形成工作合力,持續壓縮企業開辦環節、時間和成本;依托廣東省企業開辦“一網通辦”平台,實現設立登記、公章刻制、发票申領和稅控設備、員工參保登記、住房公積金企業繳存登記“一表填報、一網通辦、一窗領取”,確保企業開辦全流程壓縮至3個工作日;鼓勵有條件的地級以上市進一步提質增效,提供免費刻制印章等服務;推動相關業務統一進駐“粵商通”;推動使用電子營業執照作為辦理公章刻制、涉稅業務、參保登記、銀行開戶等業務的身份驗證和電子簽名。
在深化企業住所和名稱登記改革方面,《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廣東省商事登記條例》對住所和經營場所作出具體規定;深化“一照多址”改革,允許企業在同一地級以上市範圍內登記多個經營場所,免於辦理分支機構登記;積極推廣住所申報制,鼓勵具備條件的地級以上市通過線上核驗地址信息,免於提交住所證明;通過事中事後動態核驗住所地址信息,提高企業住所信息真實性;進一步提升企業名稱自主申報智能化水平;積極探索“企業承諾+事中事後監管”,做好企業名稱事前風險提示和事後責任約束;優化強制除名流程,對於被認定為不適宜的企業名稱,企業登記機關可以用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代替企業名稱。
在精簡涉企生產經營許可方面,《通知》要求依法推進直接接觸食品的材料等相關產品生產許可審批權限下放;優化完善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許可告知承諾制度;探索推進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壓縮发證制證時限、完善全程網上辦理機制、實行簡易注銷手續等改革措施;加強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通則及產品實施細則宣傳貫徹,加大對企業的在線指導;全面推行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網上審批,督促認證機構開通出口轉內銷產品綠色通道、簡化認證程序、縮短辦理時限等。
在加快培育企業標準“領跑者”方面,《通知》要求積極開展企業標準“領跑者”活動,細化配套政策措施,結合當地產業優勢、特色,利用第三方評價機構開展評選;鼓勵各地、各部門在政府質量獎等工作中采信“領跑者”評估結果,引導更多企業自我聲明公開高質量標準,通過質量月、世界標準日等主題活動進行廣泛宣傳,營造良好的企業標準化工作氛圍。
在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方面,《通知》要求健全信用聯合獎懲機制,在登記和審批領域對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依法依規進行限制,在全省市場監管食品、藥品、產品質量、廣告等領域推進信用報告代替無違法違規證明;推動出台產品質量信用分類監管規範,對全省市場主體生產、銷售(含提供使用)的工業產品及其經營者試行建立失信檔案和開展失信評級,實施質量信用分類監管;加強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獲證企業證後監督檢查,探索實行每年檢查獲證企業比例不低於20%,以生產許可證5年有效期為周期,基本實現企業證後監督檢查全覆蓋。
在加大網絡平台監管力度方面,《通知》要求加快建設“廣東省電子商務經營行為監測平台”,進一步提升“以網管網”能力;推動相關經營主體和行業協會落實主體責任,積極引導誠信經營、公平競爭;依法查處假冒偽劣商品和刷單炒信、不正當競爭、價格欺詐等行為,有效凈化網絡市場環境;充分发揮網絡交易市場監管部門間聯席會議作用,強化部門協同,形成監管工作合力,規範電子商務經營行為,保護消費者和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名存實亡商事主體有了強制退出機制
11月5日,新修訂的《深圳經濟特區商事登記若幹規定》正式公布,並擬於2021年3月1日正式實施。針對企業“出生容易死亡難”這一窘境,新法創設性地提出企業除名制度和依職權注銷制度,使得“失聯”和“僵屍”類名存實亡商事主體有了強制退出機制。這在廣東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舉措中是一項重大突破,有著先行示範意義。
《深圳經濟特區商事登記若幹規定》於2013年實施,是我國第一部涉及商事制度改革的地方性法規,降低市場準入門檻,極大地優化了深圳市營商環境,深圳的商事主體如雨後春筍般蓬勃生長。然而,與全國其他地方一樣,由於注銷困難,深圳市商事主體中的“失聯戶”和“僵屍戶”也逐年增多,嚴重威脅市場交易安全,降低了政府治理效能。
為及時清理這兩類商事主體,本次修法創設了除名制度和依職權注銷制度,對商事主體通過登記的住所無法聯系,或者未辦理終止歇業登記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且近兩年未申報納稅的,商事登記機關可以將其除名;對“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依法被責令關閉”“依法被撤銷設立登記”或者“依法被除名”的商事主體六個月內仍未辦理申請注銷登記的,商事登記機關可以依職權將其注銷,該商事主體資格消滅。商事主體注銷後,其債權債務並不因此滅失,可以依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處理。
原文鏈接:http://sztqb.sznews.com/PC/layout/202012/04/node_A03.html#content_958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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