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港網訊】“吃了你家外賣,拉了好幾次肚子,請回電!”“差評!必須賠償!”這看似是食品衛生的問題,卻牽扯出了“敲詐勒索”。
女子稱“吃外賣後拉肚子”敲詐多家商家
顧客點完外賣之後的評價,對外賣騎手和商家來說也至關重要。然而,有人卻以惡意差評來要挾商家退款賠償。近日,一名女子就惡意以“差評”為由,敲詐勒索商家,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9月9日,東湖派出所民警接到喜薈城大家樂餐廳工作人員報案稱,懷疑被顧客惡意差評要求退款及賠償,遂立即展開調查。民警走訪發現,喜薈城多家餐飲商家近期都遇到類似問題,都是聲稱“外賣吃壞了肚子”。細查發現,這竟然都是同一女子使用同一個號碼所為!
警方通過對比訂餐者的手機信息以及視頻研判等手段,於10月16日在東門某酒店內找到該名女子並帶回派出所調查,最終查明了女子用“惡意差評”敲詐勒索商家的事實。
原來,該女子在一次購物中偶然發現,只要給差評,商家就會主動直接與其聯系,協商賠償問題。因該女子近期無業,經濟壓力大,於是在外賣平臺上下單叫外賣後私下聯系商家,宣稱自己吃了他們的東西後拉肚子,要求給說法並威脅給予差評,而大部分商家不願意被差評往往選擇退款並進行賠償。
自今年8月底至今,該女子以這種方式敲詐勒索餐飲商家13家,總共非法獲取“賠償款”1420.53元,有個別商家甚至被敲詐多次。
目前,該女子因涉嫌敲詐勒索已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30多歲的樸先生在經營一家烤肉店。他告訴記者:“差評確實對一個商家有些影響,尤其是對新開張的餐飲店。畢竟剛開張,沒有老客源,大家都會下意識地點開美團之類的看看評價,一個差評就會嚇跑顧客。”
商家:“遇到惡意差評確實挺鬧心”
“遇到惡意差評的確實挺鬧心,作為商家,一般花個幾百塊錢,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了。”福田一位主營外賣的餐飲店店主表示。
當然,也有商家對自家菜品有信心,選擇“剛到底”。“有些明顯是惡意差評,就是沖著索要賠償來的,我就要求他出示醫院的‘診斷書’,能自證確實是吃壞了肚子再說。”一位快餐店店主表示。
食客:“希望美食能對得起店鋪的星級”
記者走訪發現,為餐飲店刷“好評”已經成為了餐飲行業心照不宣的“行規”,尤其是諸如新店、海邊民宿、海邊大排檔等“一次性消費”的店面。
王先生在巽寮灣開了一家大排檔,他告訴記者:“剛開店的時候,一個月要刷將近1萬元在好評上,把‘星級’點上去,新客看到星級高了才會來。目前來看很有效果。”
一名網上刷單的人員告訴記者,“可以刷好評,例如一個3.5星的餐飲店,6000元兩個月,能刷到4.5星,但差評刷不了。”
29歲的張小姐是一名“吃貨”,看到朋友圈大V推廣、大眾點評高分餐廳,就會想著去嘗嘗鮮。“想吃的是味道,但是好多店卻空有豪華的裝修,菜品味道卻不怎麽樣。希望餐廳還是多把心思放在美食上,畢竟‘酒香不怕巷子深’嘛。”
如何讓餐飲行業健康發展?一位經營了十幾年的餐飲店店主表示,希望美食平臺不要“唯顧客論”,對“惡意差評”真正上心處理,為真心想做美食的餐飲人提供健康的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