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港網訊】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的關系,歸根結底是人與自然的關系。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把我們偉大祖國建設得更加美麗,讓人民生活在天更藍、山更綠、水更清的優美環境之中。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意見》賦予深圳新的戰略定位和使命:成為可持續發展先鋒,率先打造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中國典範。
時間是最客觀的見證者。
在時間的坐標軸上,如果把經濟發展與環境質量比作兩條曲線,那麼,深圳的40年,就是兩條曲線由開始逐漸背離再到後來協調並進的歷程。
時間是最忠實的記錄者。
40年,深圳經濟高速發展,質量效益持續提升。去年全市生產總值達2.69萬億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8.7%,經濟發展穩中提質。
40年,深圳生態環境實現由汙染到治理,環境質量顯著改善。去年在全國率先實現全市域消除黑臭水體,PM2.5濃度首次達世界衛生組織第二階段標準;今年1-7月,深圳河流水質進一步提升,PM2.5濃度創同期最好水平。
40年來,深圳市委市政府始終堅持把生態環境保護擺在與經濟發展同等重要位置,努力探索出一條經濟、社會與環境協調並進的可持續發展道路,實現了經濟社會的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的高水平保護,交出一份亮麗的“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深圳答卷。
堅持源頭防控,科學布局城市空間和產業發展
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綠色生活方式,是改善“城市病”、解決突出環境問題、推動可持續發展的必由之路。
作為率先發展、較早承受環境壓力的城市之一,深圳始終堅持高位謀劃推動,引領生態環境事業揚帆遠航。
在上世紀80年代大力發展“三來一補”經濟時,深圳就明確提出“重汙染項目原則上不引進,倡導發展科技含量高、無汙染或汙染小的項目”。
在上世紀90年代經濟轉型發展的關鍵時期,深圳旗幟鮮明地加強新建項目環保管理,發布環保限制發展項目清單,為產業綠色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黨的十八大以來,特別是近幾年來,市委市政府明確提出“建設美麗深圳”,將“在生態文明建設上先行示範”作為城市發展戰略路徑,確立“率先打造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中國典範”發展目標,全面打響汙染防治攻堅戰,生態環境保護進入重視程度最高、推進力度最大、生態環境質量改善最快的時期。
深圳是典型的“三大三小”,即經濟大市、產業大市、人口大市,同時也是空間小市、資源小市、環境容量小市。
如何破解這一經濟社會發展與資源環境承載力不足的突出矛盾?
深圳的解決方案是:始終堅持源頭防控,科學布局城市空間和產業發展。
在城市規劃布局上,堅持打造集約高效的生產空間、宜居適度的生活空間、山清水秀的生態空間。
早在2005年,深圳在全國率先提出基本生態控制線概念,並在國土開發空間極度緊張的情況下,將市域面積近50%納入控制保護範圍,布設起有法律效力的生態資源保護安全網。
目前,全市擬劃定生態保護紅線404.6平方公裏,占全市陸域面積的20.26%,劃定比例在珠三角核心六市最高,森林覆蓋率達到39.78%,是“國家森林城市”,建成公園1090個,提前一年實現“千園之城”目標。
在產業發展布局方面,深圳從“三來一補”和代工模式,不斷向高新技術產業升級,到目前向戰略性新興產業轉型,持續淘汰低端落後產能,構建更具競爭力的綠色現代產業體系。
統計數字顯示,2019年,全市GDP達到2.69萬億元,同比增長6.7%。其中戰略性新興產業同比增長8.8%,同步淘汰落後低端產業1716家,250家企業通過了清潔生產審核驗收。
深圳還始終堅持多元參與,共建共治,積極推廣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單位GDP能耗、水耗分別是全國平均水平的1/3、1/8。
夯實基礎,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求木之長者,必固其根本。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只有實行最嚴格的制度、最嚴密的法治,才能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可靠保障。
深圳是一座創新之城,在生態文明建設領域持續深化改革,探索完善生態環境保護現代化治理體系,生態文明體制機制創新始終走在全國前列。
2007年深圳領先全國9年時間開始實行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環保實績考核制度,2013年升級為“生態文明建設考核”,考核範圍擴展到全市10個區、18個市直部門和12家重點企業,2015年,獲得生態環境部“綠坐標”制度創新獎,被譽為生態文明“第一考”。
近年來,深圳先後出臺《深圳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清單》和《深圳市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制度》,進一步壓緊壓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
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在深圳落地,深圳市生態環境局與信隆公司簽訂全省首單近1400萬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入選全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典型案例。
深圳首家環境資源法庭掛牌,全市環境資源案件實行集中管轄,為全國環境資源司法實踐貢獻“深圳智慧”。
深圳在全國率先啟動全市層面生態系統服務價值(GEP)核算研究工作,初步構建了指標體系和核算方法,開展了數據采集和試算工作。目前,已形成《深圳市生態系統服務價值核算技術規範(初稿)》,計劃年內推動規範出臺。今年8月,上線全國首個生態服務價值(GEP)核算系統,並可在年內開展應用於深圳市和各區常態化核算。
近年來,深圳生態環境治理體系不斷完善,生態治理能力顯著增強,深圳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經驗做法在中央深改組通報刊發,省委書記李希專門批示要求全省推廣。
深圳是一座法治之城,通過嚴密法治,深圳青山綠水藍天得到最大化剛性守護。
在獲得特區立法權第一時間,深圳就開始研究制定《深圳經濟特區環境保護條例》,成為當時體系最完整、處罰最嚴厲的環保地方法規。
後續深圳先後出臺噪聲防治條例、飲用水源保護條例等20余部生態環保類法規和40余部地方標準、技術規範,初步形成具有深圳特色的生態環保法規標準體系,首創按日計罰等制度被國家環保立法吸收。
在監管執法方面,2018年以來,深圳持續開展“利劍”系列執法行動,共查處7180宗環境違法行為,處罰4.48億元,處罰案件數量、處罰金額均位居全國地級以上城市前列。全面完成1.47萬家“散亂汙”企業清理整治,關停取締5956家。
堅持科學治汙,堅決打好打贏汙染防治攻堅戰
過去人們盼溫飽,現在盼環保;過去希望盡快富起來,現在不僅希望生活更富足,而且希望生態環境更良好。
天藍地綠水清,是美好生活的基礎,是廣大市民的期盼。
為人們提供幹凈的水、清新的空氣、優美的環境,是各級政府肩上沈甸甸的責任。堅持科學治汙,決戰決勝汙染防治攻堅戰,深圳沒有退路。
深圳的水環境汙染曾經非常嚴重,不但影響城市形象,還成為深圳最大的環境問題和發展短板。
深圳將治水作為“一號民生工程”和“一把手工程”,舉全市之力,超常規推進,推行“大兵團作戰,全流域治理”,統籌“廠、網、河”等涉水全要素,“上下遊、左右岸、幹支流、岸上岸下”系統治理。
至2019年底,全市累計建成汙水管網6274公裏,完成小區正本清源改造13793個,提升汙水處理能力至748萬噸/日,補齊近四十年歷史欠賬,成為全國水環境改善最明顯的十個城市之一。
今年以來,深圳全力推進“水汙染治理成效鞏固管理提升年”工作,水環境質量繼續提升,159個黑臭水體和1467個小微黑臭水體全面消除黑臭,五大河流全面達標,310條河流水質全面提升,其中,茅洲河2019年11月起歷史性穩定達到Ⅴ類及以上,為1992年以來最好水平,深圳河2019年全年均值達地表水Ⅴ類,為1982年以來最好水平。
今年1-7月,深圳河流水質進一步提升,茅洲河、龍崗河水質達到地表水Ⅳ類,深圳河、觀瀾河、坪山河水質達到地表水Ⅲ類;飲用水源100%穩定達標;近岸海域水質綜合汙染指數持續下降。
在大氣環境方面,深圳深入實施“深圳藍”可持續行動計劃,全國最早開展PM2.5源解析,最早限行黃標車,擁有全國最全大氣治理地方標準,建成首個符合國家標準的“一街一站”網格化監測體系,實施全國最嚴的高汙染燃料標準,成為全國唯一全市域禁燃高汙染燃料的城市。
深圳在全國率先實現公交車100%純電動化、出租車100%純電動化、工業鍋爐100%清潔化,率先實施輕型車國六排放標準,近3年提前淘汰老舊車18萬輛。累計推廣新能源汽車36.2萬輛,推廣規模世界城市排名第一,配套建成各類充電樁8.5萬個。
這是一組自帶“美顏”效果的數字:
2019年,深圳PM2.5平均濃度降至24微克/立方米,自2006年有監測數據以來,首次達到世界衛生組織第二階段標準,灰霾天數從2004年最高187天降至2019年9天,創1989年以來新低。
今年以來,深圳聚焦臭氧汙染,重點推動PM2.5和臭氧協同減排,大氣環境持續改善。1-7月,深圳PM2.5累計平均濃度進一步降至16.9微克/立方米,創同期最好水平,空氣質量優良率達99.1%。
深圳天更藍了、水更清了、地更綠了、環境更優美了!城市生態環境的改善有目共睹,這些看得見、摸得著的“綠色福利”,提升了市民群眾的幸福感。
歲月不居,春秋代序。
“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深圳實踐不會停歇。深圳初步規劃,到2025年,生態環境質量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到2035年,生態環境質量邁進國際一流水平;到本世紀中葉,城市生態環境治理模式全球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