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非法集結3案共5罪再訊 黎智英抵達法院
來源:香港商報網 2020-07-15 09:01
15名被告包括黎智英、同屬民主黨的創黨主席李柱銘、前主席楊森、前主席何俊仁及前副主席單仲偕;現任及前任議員梁耀忠、梁國雄、李卓人、吳靄儀、何秀蘭及區諾軒;社民連前主席吳文遠、現任主席黃浩銘、支聯會秘書蔡耀昌以及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
【識港網訊】壹傳媒黎智英與14名民主派人士,被控於2019年8至10月期間多次參與和組織未經批準的反修例遊行,以及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準集結。15名被告今早(15日)分成4宗案於西九龍法院再提訊,其中涉及當中3案共5罪的黎智英,被控2項組織未經批準的集結及3項參與未經批準的集結罪,每罪最高可囚5年;其餘被告則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準的集結等罪。
黎智英於今早約8時55分抵達法院應訊。
據悉,案件上月提訊時,控方表示會把案件轉介區院審理,但因辯方稱反對轉介並考慮提出司法覆核而押後至今早再訊。據悉,各被告都不會提出司法覆核,預計裁判官會下令將案轉往區院審理。
15名被告包括黎智英、同屬民主黨的創黨主席李柱銘、前主席楊森、前主席何俊仁及前副主席單仲偕;現任及前任議員梁耀忠、梁國雄、李卓人、吳靄儀、何秀蘭及區諾軒;社民連前主席吳文遠、現任主席黃浩銘、支聯會秘書蔡耀昌以及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
4宗案件分別涉及19年8月18日、8月31日、10月1日和10月20日的4次遊行。
現年72歲的黎智英目前共有5宗刑事案纏身,除了上述提及的3宗未經批準集結案外,他亦被警方票控於今年6月4日在銅鑼灣維園涉嫌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準集結,案中被告還有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及秘書蔡耀昌等12人,該案已押後至9月15日在西九龍法院再提訊。
黎智英另外亦涉及1宗在3年前發生的刑事恐嚇記者案,控罪指他於17年6月4日,在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內近音樂亭,威脅事主X稱會使其人身遭受損害,意圖使X受驚。黎在該案獲準以4000港元保釋,但在保釋期間不得離開香港。雖然黎一再要求法庭撤銷禁止他離港的保釋條件,但都被法庭拒絕。該案已定於8月19日在西九龍法院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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