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港網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6月2日出席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會議,討論加強防範及應對恐怖主義活動事宜。李家超表示,本土恐怖主義正在港滋生,政府會以最嚴厲法律打擊恐怖主義,他強調,如果有足夠證據,可引用《反恐條例》作出檢控,並考慮凍結相關組織或人士資產。
3案涉威逼政府達政治目的
李家超在會議上表示,目前本港恐襲威脅級別維持中度,但本港近月檢獲的爆炸品,其引爆方法及製作方法,都與外國恐怖襲擊類似,其中3宗案件,涉案人打算威逼政府以達到政治目的,都符合恐怖主義的定義,政府不排除會提升本港恐襲威脅級別,到時警方會在高風險地點,作高姿態巡邏。警方補充指,去年至今出現14宗涉及爆炸品及4宗真槍的案件,共拘捕76人,30人已被檢控。
李家超相信,過去不同暴力事件中都有資金提供支援,例如提供頭盔、防毒面罩、武器和雨傘等。他又指,多次見到在暴動過後很多有關物品隨街棄置,由於當局近期有效打擊,或是外來資金減少,近期暴力事件中,有關裝備已減少。
可引用反恐條例打擊
李家超指出,本港對恐怖組織的定義,是根據聯合國定性再作刊憲,假如政府認定某組織為恐怖組織,特首可向法庭作出申請作定性。此外,保安局局長有理由相信某組織或人士,行為涉恐怖主義,也可以引用《反恐條例》賦予的權力,將其資產凍結,以阻止繼續招募成員,或為相關行為提供協助。
他續稱,香港的《反恐條例》涉6項刑事罪行,只要達到其中一個行為,再加上是為威逼政府、有政治、宗教或信念作為等,便構成恐怖主義,強調6項刑事行為中有5項「照抄」英國、1項參考加拿大,充分參考普通法國家,議員若有質疑,應該同樣要質疑外國的反恐條例。
另外,民建聯議員張國鈞提出無約束力議案,稱本港恐怖主義正滋生,要求當局全力配合「香港國安法」立法工作,以防範、制止及懲治任何修例風波中引發的恐怖主義行為。議案最終以15票贊成、14票反對,獲得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