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港網訊】特區政府5月12日向立法會秘書處作出預告,將在本月27日的立法會大會上恢復二讀辯論《國歌條例草案》,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冀立法會優先處理。政務司司長張建宗昨日亦去信立法會內務委員會現任主席、民建聯主席李慧,建議立法會在本月27日的會議,優先處理恢復《國歌條例草案》二讀辯論。李慧瓊同意政府提出本月27日恢復二讀辯論《國歌條例草案》。
張建宗:樂見內會終突破困局
張建宗昨日去信李慧,建議立法會在本月27日的會議,優先處理恢復《國歌條例草案》二讀辯論。他在信中指出,樂見立法會內委會在上星期五終於突破困局,並會全力配合立法會在餘下任期的法案審議工作。他說目前共有10項政府法案,可適時提交立法會大會恢復二讀辯論,而政府認為現階段立法會應優先處理《國歌條例草案》和《商標修訂條例草案》,並指這兩項法案的相關法案委員會,早於去年已向內委會匯報其商議結果。
他又稱,《國歌條例草案》已經過法案委員會合共17次會議,歷時超過50小時的審議,有關法案委員會報告已於2019年6月14日提交內委會;而內委會其後對政府表示計劃於2019至2020年度立法會會期恢復法案二讀辯論的計劃並無異議。他期望與立法會一起抓緊時間,按照政府列表建議的緩急優次,在立法會餘下任期內,完成相關法案的立法程序。
除上述兩項法案外,政府建議處理的法案還包括《2020年稅務(修訂)(稅務寬免)條例草案》、《2020稅務(修訂)(船舶租賃稅務寬減)條例草案》、《2018年旅館業(修訂)條例草案》、《消防安全(工業建築物)條例草案》、《2018年歧視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2019年職業退休計劃(修訂)條例草案》、《2019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以及《追加撥款(2018-2019年度)條例草案》。
李慧瓊:冀多項法案完成立法
李慧瓊指出,其中2項法案的相關法案委員會,早於去年已向內會匯報商議結果,當時內會對該等法案恢復二讀亦無異議。至於其餘8項法案,亦已在上星期五內會特別會議上完成相關程序。鑒於本屆立法會會期只餘2個多月,所有在7月立法會會期中止前未能完成審議的法案都會失效,為了讓上述法案能在本屆立法會餘下時間完成立法程序,她根據議事規則的相關規定,同意對該等法案恢復二讀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