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擬強制FB及Google付傳媒版權費
來源:橙新聞 2020-04-20 17:38
澳洲擬在未來數月通過立法,強制Facebook及Alphabet旗下Google與當地媒體公司分享廣告收入,成為首批要求科技平台為支付版權費的國家之一。
【識港網訊】澳洲擬在未來數月通過立法,強制Facebook及Alphabet旗下Google與當地媒體公司分享廣告收入,成為首批要求科技平台為支付版權費的國家之一。
澳洲財長弗里登貝格(Josh Frydenberg)表示,當地媒體業投訴這兩家科技巨擘廣告影響界的主要廣告收入,雖然政府曾與Facebook及Alphabet就此協商,試圖解決版權問題,但對方未有自願性遵守。
弗里登貝格稱,澳洲全年網路廣告市場規模接近90億澳元,自2005年以來增長超過8倍。除了分類廣告以外,澳洲每100澳元的網路廣告支出中,有近三分之一流向Google及Facebook。
Facebook及Google的市場力量近年備受爭議,澳洲反壟斷機構「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ACCC)去年提出23條監管建議,包括ACCC成立一個特殊的辦公室,專門監察Facebook和Google的市場力量,其他建議包括加強隱私法例、資助本地傳媒等。
原文鏈接:http://www.orangenews.hk/finance/system/2020/04/20/01014671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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