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港網訊】新冠肺炎陰霾籠罩全球,有上市公司借勢「自願披露」擬生產口罩、消毒液,研製抗疫藥物,搖身一變成「抗疫概念股」,股價往往借勢炒升,令「披露易」儼然成為「宣傳易」。
疫情大爆發後,不少上市公司以「自願性公告」形式,將其抗疫大計公諸於眾,搖身一變成「抗疫概念股」。當中「口罩概念股」有滿地科技(01400)、威高國際(01173)、建溢集團(00638)等;「消毒液概念股」有COOL LINK(08491)、巨星醫療(02393)等;而「抗疫藥物概念股」包括李氏大藥廠(00950)、歌禮製藥(01672)等。
值得留意的是,大部分「抗疫概念股」往往在自願公布翌日即爆升,但炒作僅是曇花一現,直至上周五,大部分股價早已回落,甚至插水更深。
其中,李氏大藥廠先後自願披露藥物成疫情防治緊急物資,擬產口罩及確診高血壓患者臨牀試驗獲批,首次公告翌日開盤即炒高1.58倍,惟至上周五已累跌16.47%。歌禮製藥曾自願披露新冠肺炎小樣本臨牀研究獲批,翌日就最高升5.36%,至上周五亦已累挫二成五。
市場關注「抗疫概念股」自願公告非常初步的抗疫大計後,久久都沒有實質進展,或是有人利用消息炒高股價,監管機構能否真正保障小股東權益。
港交所(00388)回應稱,無論是否自願刊發公告,均受《上市規則》規管,發行人的董事必須確保其公告所載訊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準確無誤、沒有誤導或欺騙。《證券及期貨條例》亦有類似條文訂明,任何人如在發行人公告中提供的資料在實質上屬虛假或誤導,即屬違法。
法律界人士稱,雖然本港的證券條例無特別提及自願披露,但周邊的法例已將自願披露範圍作出規限,聯交所亦曾發常見問題集,提醒上市公司無特別事情盡量少發自願性公告。
他續指,上市公司披露消息後令股價炒上,屬內幕消息中的股價敏感內容,若出錯公告,有機會被證監檢控,證監或已經對部分「抗疫概念股」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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