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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11月有659港人被內地採取強制措施
來源:大公網    2019-12-18 17:12
 李家超表示,在接獲內地通報後,港府會盡快通知港人的家屬有關該人的情況,讓家屬考慮及決定是否聘用當地律師或為有關港人提供其他協助,並在有需要時向港府尋求協助。

【識港網訊】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今日(18日)書面答覆立法會議員有關港人於內地被行政拘留的提問。李家超回應指,今年1月至11月,內地作出了共855次有關港人被採取強制措施的通報,當中涉及659名港人,涉嫌罪行包括吸毒、詐騙及走私等。

李家超表示,在接獲內地通報後,港府會盡快通知港人的家屬有關該人的情況,讓家屬考慮及決定是否聘用當地律師或為有關港人提供其他協助,並在有需要時向港府尋求協助。

李家超又指,根據現行相互通報機制,內地及香港會就雙方居民就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或提出刑事檢控的情況;及非正常死亡的個案作出通報。內地向港府通報有關對涉嫌犯罪的港人採取的刑事強制措施包括拘留、逮捕、取保候審和監視居住。

至於行政拘留的個案多涉及當事人在內地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違規行為,不屬於相互通報機制範圍。

李家超重申,香港以外的執法機關,包括內地和海外的執法機關,在香港均無權執法。所有香港境外的執法人員如果在香港執法,是違反香港法律。如有任何違法行為,警方會依法處理。任何人如擔心自身安全,可直接與警方聯絡。

责任编辑:w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