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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旺女村長」兩項暴動罪成 判囚46個月
來源:香港商報網    2019-11-26 15:46
綽號「佔旺女村長」畢慧芬涉嫌參與旺角示威騷亂,被傳媒拍攝到曾協助其他示威者挖掘磚塊,以及向火堆投擲物件,早前被裁定2項暴動罪成,今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6個月。

【識港網訊】綽號「佔旺女村長」畢慧芬涉嫌參與旺角示威騷亂,被傳媒拍攝到曾協助其他示威者挖掘磚塊,以及向火堆投擲物件,早前被裁定2項暴動罪成,今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6個月。

案情指,2016年2月9日大年初二淩晨,「佔旺女村長」的畢慧芬(24歲)在旺角一帶掘磚及縱火。法官早前指出,被告雖沒親自動手向警員扔磚,但她掘磚的目的與其他暴力示威者一樣,都是要用磚來襲擊警員,而拋物件入火堆是要阻礙警方推進,故判被告兩項暴動罪成。今日在區域法院裁定畢慧芬兩罪判囚同期執行,判囚46個月。

據了解,2016年2月8日晚10時許,位于香港九龍區旺角山東街和砵蘭街交界地带,一些小販涉嫌非法經營,與到場執法的特區政府食環署職員发生沖突。大批所謂「本土派」人士到現場滋事,並沖擊在現場調停的警員。2016年2月9日淩晨,香港旺角山東街與砵蘭街交界发生警民沖突,警方一度展示紅旗、釋放胡椒噴霧,控制場面,有示威者向警員投擲雜物。截至2016年2月9日上午,警方陸續驅散示威人群,方才控制局勢。

  還曾襲擊記者付國豪 ?

法官在判詞中指出,追求民主、自由、公義是每人應有權利,但有關權利並非絕對,乃是相對,追求的同時亦應尊重他人權利及受到法律制約。

畢慧芬此前向法庭提供了精神、心理和醫療報告。法官指對美好生活、民主的追求、尋求同輩贊賞無可厚非,但被告選擇一個不獲大部分人認同的方式,也並非是逃避刑責的借口。

畢慧芬聽罷刑期後,在犯人欄內激動連番大呼:「法官閣下,聽我解釋。」

據此前媒體報道,畢慧芬還涉嫌今年8月在香港國際機場襲擊付國豪。

8月20日,案件在香港東區裁判法院聆訊。畢慧芬被控「非法拘禁」「非法集會」和「傷人」,不允許保釋。

责任编辑:w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