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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與內地簽CEPA修訂協議
2019-11-21 15:05
在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見證下,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與國家商務部副部長王炳南今日簽署《〈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服務貿易協議》的修訂協議(《修訂協議》),將於明年6月生效。《修訂協議》進一步降低香港企業和專業人士進入內地市場的門檻,以回應香港業界期望更多參與內地市場發展的建議。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出席關於修訂《〈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服務貿易協議》的協議簽署儀式。圖示(後排左起)工業貿易署署長甄美薇、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工商及旅遊)利敏貞、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林鄭月娥、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副主任仇鴻、商務部台港澳司司長孫彤和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交流司司長吳煒,見證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前排左)與商務部副部長王炳南(前排右)簽署協議。

【識港網訊】在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見證下,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與國家商務部副部長王炳南今日簽署《〈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服務貿易協議》的修訂協議(《修訂協議》),將於明年6月生效。《修訂協議》進一步降低香港企業和專業人士進入內地市場的門檻,以回應香港業界期望更多參與內地市場發展的建議。

《修訂協議》在不少重要服務領域例如金融、法律、建築及相關工程、檢測認證、電視、電影、旅遊等都增添了開放措施,讓香港服務提供者可以更容易在內地設立企業和發展業務,更多香港專業人士可在內地取得執業資格,以及更多優質的香港服務可提供予內地市場。開放措施的形式包括就企業的設立取消或放寬股權比例、資本要求、業務範圍的限制;就香港專業人士提供服務放寬資質要求;以及就香港服務輸出內地市場放寬數量和其他限制。

圖示(左起)工業貿易署署長甄美薇、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工商及旅遊)利敏貞、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林鄭月娥、商務部副部長王炳南、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副主任仇鴻、商務部台港澳司司長孫彤和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交流司司長吳煒在儀式合照。

另外,《修訂協議》也有一些在粵港澳大灣區珠三角9市先行先試的開放措施,例如在旅遊服務方面,優化由香港入境的外國旅遊團進入珠三角地區和汕頭市停留144小時免辦簽證政策、增加入境口岸、擴大停留區域。措施將有助香港旅遊業界開發更多針對外國旅客的「一程多站」旅遊產品,吸引更多海外旅客來香港及經香港到訪內地。

香港特區政府與國家商務部同意在《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框架下進一步提升內地服務貿易對香港的開放水平。《修訂協議》是對在2016年6月實施的《服務貿易協議》下關於開放和便利服務貿易的承諾的更新和升級。

王炳南:祖國始終是香港堅強後盾

王炳南致辭時表示,《修訂協議》疏理2015年相關協議簽署後在內地服務貿易領域最新開放措施,並結合香港業界訴求,在金融、法律等多個領域取消或降低服務提供者的准入門檻、擴大相關人才資格互認範圍,為香港相關人士在內地執業創造便利條件。

王炳南強調,祖國始終是香港堅強後盾,中央政府堅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堅定支持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帶領特區政府依法施政、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相信有中央的堅定支持,有特區政府的積極作為等,香港一定能夠度過目前的難關。

陳茂波表示,《修訂協議》在很多服務領域都增加開放措施,涵蓋香港的優勢產業,包括金融、法律、電視電影、旅遊服務等,開放措施包括取消或放寬公司的股權比例、資本要求、業務範圍等限制,亦放寬香港專業人士到內地提供服務的要求,令香港服務提供者和專業人士更容易在內地開公司和發展業務,相信可以幫助香港的專業人士到內地發展,拓展市場。《修訂協議》亦體現內地和香港無懼風浪,堅定推動市場開放和自由貿易的決心。

以下為政府新聞公報:

內地與香港簽署關於修訂《〈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服務貿易協議》的協議

在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見證下,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與國家商務部副部長王炳南今日(十一月二十一日)簽署《〈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服務貿易協議》的修訂協議(《修訂協議》)。

香港特區政府與國家商務部同意在《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安排》)框架下進一步提升內地服務貿易對香港的開放水平。《修訂協議》更新在二○一六年六月實施的《服務貿易協議》下關於開放和便利服務貿易的承諾,進一步降低香港企業和專業人士進入內地市場的門檻,以回應香港業界期望更多參與內地市場發展的建議。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今日(十一月二十一日)在關於修訂《〈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服務貿易協議》的協議簽署儀式致辭。

《修訂協議》在不少重要服務領域例如金融、法律、建築及相關工程、檢測認證、電視、電影、旅遊等都增添了開放措施,讓香港服務提供者可以更容易在內地設立企業和發展業務,更多香港專業人士可在內地取得執業資格,以及更多優質的香港服務可提供予內地市場。開放措施的形式包括就企業的設立取消或放寬股權比例、資本要求、業務範圍的限制;就香港專業人士提供服務放寬資質要求;以及就香港服務輸出內地市場放寬數量和其他限制。適用於內地全境的開放措施例子如下:

(一)金融服務:支持內地保險公司在香港市場發行巨災債券,放寬相關限制。措施將有助香港保險和債券市場的發展。

(二)法律服務:就香港與內地律師事務所設立的合夥聯營,取消香港方最低出資比例限制,有利中小型律師事務所透過合夥聯營模式進入內地法律服務市場。

(三)建築及相關工程服務:延續已到期的專業資格互認安排,包括結構工程師、規劃師、建築測量師、建築師,給予香港專業人士更大發展空間。

(四)檢測認證:在內地強制性產品認證(CCC)領域,符合條件的香港檢測機構可與內地指定機構開展合作進行產品檢測,範圍從現時在內地加工或生產、或在香港加工的CCC產品,擴展至在任何地區加工或生產的CCC產品。措施將有助香港檢測機構為內地龐大的消費品市場(包括從外地進口的產品)提供優質檢測服務。

(五)電視:內地廣播電視台、視聽網站和有線電視網引進香港生產的電視劇和電視動畫不設數量限制,為香港電視劇和動畫進入內地市場提供更大的發展空間。

(六)電影:香港與內地合拍的影片,在主創人員、演員比例、內地元素上不設限制,以及取消收取內地與香港電影合拍立項申報管理費用。措施有助提高內地與香港合拍片的靈活性。

另外,《修訂協議》也有一些在粵港澳大灣區珠三角九市先行先試的開放措施,例如在旅遊服務方面,優化由香港入境的外國旅遊團進入珠三角地區和汕頭市停留144小時免辦簽證政策、增加入境口岸、擴大停留區域。措施將有助香港旅遊業界開發更多針對外國旅客的「一程多站」旅遊產品,吸引更多海外旅客來香港及經香港到訪內地。

《修訂協議》二○二○年六月一日起實施。有關《安排》的詳情及最新資料,可瀏覽工業貿易署的專題網頁(www.tid.gov.hk/tc_chi/cepa/index.html)。

责任编辑:ppyyangela